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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說明「德翔臺北輪」擱淺事件處置並回應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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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05-03-2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近日媒體報導各界對於政府執行本次臺北德翔輪擱淺事件應變作為之批評與指教,部分報導悖離事實,環保署特此說明回應,以避免關心此事的社會大眾被誤導,並減少無謂的臆測。

對於外界質疑為何不加速抽油作業,環保署表示政府已盡全力加速執行相關作業,惟受限於海氣象條件,在人員安全考量下,事發至今僅6天可出海執行抽油作業(3月17、18、19、20、22、23日共6天),在前幾天天候狀況不佳下,環保署於現場應變中心會議即多次要求船東先備妥相關抽油設備,待天候許可即把握時間加速作業。船東於3月13日下午將平台船定位於事故船旁,將抽油管線、空壓機、氣動幫浦等抽油設備送上事故船,並展開切割艙蓋、管線及機具布設等各項前置作業,惟接連幾天天候仍不佳,於17日海氣象許可下開始執行抽油作業。在抽油作業執行過程中,由於船上作業環境差,通風不佳、空間狹窄、艙間地板濕滑且因事故船已無電力供給,工作環境黑暗危險,且在進行各油艙抽油作業時,需依據油艙位置,以人力搬運方式調整抽油機具及管線佈設,才能進行該油艙之抽油作業,並於該油艙抽油作業完成後,再以人力方式將相關機具及管線移至下一油艙繼續作業。作業困難度更受限於海氣象狀況,工作環境及進度實非陸上作業可比擬。為加速後續抽油作業,環保署昨(25)日晚間於石門區公所召開第16次現場應變中心會議上,要求船東考量現有相關抽油設備作業能量,於3月27日會中提出船舶前段2P及3P油櫃(總計預估殘存約230立方公尺燃油)之平行抽油作業規劃。

另有質疑為何不立即拖離事故船部分,由於第一天擱淺時機艙已破裂,且第二天觀察船體右舷已有最寬30公分的裂縫,並由右舷往左舷延伸,在船體已有破洞及裂縫的情形下,一旦貿然拖離,恐立即造成船身斷裂甚至油艙破裂,反而因不當處置導致燃油大量外洩,嚴重污染當地環境。

而在調用大型平台船部分,事發後應變中心即要求船東儘速規劃抽油作業方式,並調用可作業的大型工作平台船及一般工作平台船執行抽油作業,在海氣象許可條件許可下,旁靠事故船側執行抽油作業,考量實際作業空間後以兩艘平台船同時作業方式,全力執行抽油作業。

至於尋求國際求助部分,在事件發生第一天,為執行先期救難工作,美國海事救難公司(RESOLVE)及日本海事救難公司(Nippon Salvage)均已派遣專家前來石門事故現場評估後續作業,後續船東亦邀請國際船東除污聯盟(International Tanker Owners Pollution Federation, ITOPF)的專家參與。上述專家並持續參與油污染現場應變中心會議,共同研議後續處置作為。應變中心申請空勤總隊直昇機在事發第二天吊掛日本專家5人及船東公司1人登船實施調查評估工作,目的即在於最短時間內了解船體受損狀況,以擬定後續應變執行對策。

環保署表示,行政院已於3月24日成立「德翔臺北輪擱淺案應變專案小組」,請各機關(單位)務必嚴加監測,採取必要的應變措施,督促船東辦理各項應處工作,於氣象與海象條件安全許可下儘速進行抽油作業,至船貨卸除與船體拖離或拆解,亦應儘早完成處理,以化解對海洋環境造成重大危害之疑慮,加速恢復當地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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