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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呼籲勿將土地及閒置廠房輕易出租予不明人士,以免造成鉅大損失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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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2-02-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為提醒民眾,不要因為一時失查或不諳法令規定,而將土地或閒置廠房出租給不明人士,而遭致非法棄置廢棄物,環保署並已協請台灣電力公司與台灣自來水公司,在繳費單上印上警語:「請勿任意提供或出租土地及閒置廠房,供人堆置或回填廢棄物,否則可能會被抓去關,最久可能要關5年,而且還要再罰最多新臺幣3百萬元。並且還要承擔後續的巨額清理費用。千萬不可不謹慎、不可不小心!發現有問題,請撥0800066666!」,用以協助宣導「莫將出租土地供非法棄置廢棄物」。

為有效打擊不法業者任意傾倒廢棄物之非法棄置行為,環保署已於民國100年底更新完成「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Illegal Dumping Management System, 簡稱IDMS)(網址:http://waste24.epa.gov.tw/idms/)」,期待透過司法、行政單位與社會大眾共同使用該系統,並經由清運車輛裝置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即時追蹤系統)、處理機構裝設CCTV(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閉路電視錄影監視系統)、輔以衛星遙測技術等運用,佈下彷如天羅地網般之管理系統,遏阻廢棄物非法棄置事件的發生。

環保署並表示,今(102)年度為了強化跨單位之巡查能量,於「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新增預防性之熱點巡查功能,由各地方環保局針對轄區內易遭棄置之地點,進行巡查熱點資料之建置。透過地方相關協巡人力(包括:地方清潔隊員、森林巡山員、河川巡水人員、水土保持人員以及各地方環保局稽查科等相關人力),針對前述之易遭非法棄置之地點,進行定期巡查作業。當巡查人員於發現任何疑似不法情事時,便可即時通報,以利環保單位針對非法棄置案件,能在第一時間立刻辦理調查與列管作業。

若民眾發現有疑問,可立即上「廢棄物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IDMS)」網站進行陳情申報,提供相關資料以協助政府揪出不法。如屬一般髒亂點及生活廢棄物等簡易可清除案件,亦可隨時利用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來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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