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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聯手保護藻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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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4-04-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101年4月起環保署與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共同執行桃園藻礁污染源督察管制計畫,共稽查4,882家次,告發886家次, 15家業者處以停工處分,8家事業移送地檢署依法偵辦,累計裁處金額1億3,847萬餘元。同時每週定期於各河川出海口採樣,監控河川水質,依 103年監測結果顯示計畫前後,老街溪嚴重污染河段比率維持在6.8%,但南崁溪則自26.5%改善至16.9%,另外,新屋溪與埔心溪水質持續穩定,小飯壢溪、大堀溪與觀音溪化學需氧量(COD)偶有變動偏高惟尚穩定;富林溪及樹林溪以往水質不穩定,近期已有改善趨勢。

齊柏林拍攝《看見台灣》紀錄片從空中記錄桃園觀音海岸污染情況已有1年多了,環保署表示,為了保護桃園濱海特有生態地形「藻礁」,自101年4月即與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合作執行「桃園藻礁污染源督察管制計畫」,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更於當年9月成立貓頭鷹專案,針對桃園市南崁溪、老街溪、大堀溪、觀音溪、小飯壢溪、新屋溪、埔心溪、富林溪、樹林溪、福興溪及社子溪等11條河川流域之上游443家污染源專案列管,執行強力稽查管制及深度查核,促使污染源有效改善,維護桃園河川與海域水質。一旦發現偷排或不操作污水處理設備之投機行為,最嚴重予以勒令停工處分或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確保河川水質與藻礁生態。

環保署表示,自101年4月起與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共同執行督察管制計畫,環保局的貓頭鷹專案也針對假日、夜間等離峰時段加強稽查強度,特地執行貓頭鷹專案;並於異常河段及重大違規廠商之放流口或雨水道排放口增設自動連續監測設施,依異常情形進行檢查或執行深度查核,以遏止不肖廠商偷排廢(污)水。該管制計畫執行迄今,共計稽查4,882家次,告發886家次,違規比率18.1%,其中有15家業者,因違規情節重大處以停工處分,有8家事業移送桃園地檢署依法偵辦,累計裁處金額1億3,847萬餘元。此外,每週定期於各河川出海口採溪水測定酸鹼值(pH)、水溫、導電度、化學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 COD),監控河川水質變化,適時檢討修正稽查管制策略,在環保單位強力查緝後,可由河川水質監測看出執行成效,103年老街溪、南崁溪水質監測結果,相較於管制計畫執行前,原來嚴重污染河段比率老街溪維持於6.8%,南崁溪則自26.5%改善至16.9%,未(稍)受污染或輕度污染河段相對增加。另外,新屋溪與埔心溪水質持續穩定,小飯壢溪、大堀溪與觀音溪化學需氧量(COD)偶有變動偏高惟尚穩定;富林溪及樹林溪以往水質不穩定,近期由水質監測結果來看,已有改善趨勢。

環保署十分重視藻礁生態,會持續與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密切合作強力執行管制計畫,促使污染源有效改善及降低污染,以維護桃園河川與海域水質。環保署並呼籲,只要業者有違法偷排廢水等重大違規事項,環保單位一定強力執法,處以停工或停業,以及追繳不法利益,因此,守法才是王道,違法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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