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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車輛汰換 減碳減污加碼換現金 6月1日平台開始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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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氣候變遷
112-05-25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

今(25)日環保署辦理老舊車輛汰換媒合簽約儀式,於6月1日起「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將提供新媒合選項,民眾汰換老舊車輛,可以加碼換現金,更可實現減碳減空污。

環保署今年1月推出「老舊車輛汰舊換新2.0」有新進展,媒合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加碼收購減碳、減空污效益,6月1日起,汰舊老舊車輛的民眾上「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將可看到更為優惠的收購方案。老舊汽車汰換電動車將由原本環保署所補助的每輛可領1萬5,000元,因竹科加入收購而加碼至1萬6,000元,車籍在竹竹苗地區者,領取金額更提高到1萬9,100元;另外新竹縣環保局則比照去年持續收購電動機車減碳效益,每輛2,000元。

25日上午環保署沈志修副署長、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陳麗珠組長與新竹縣政府環保局蕭宏杰副局長,共同簽訂媒合委託契約,並宣布新收購價格將於6月1日開始媒合。

沈志修副署長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在今年2月15日正式上路,將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入法,為達成國家「2050淨零轉型」目標,加速運具電動化轉型是重要策略之一,我國運輸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就佔13%,透過本次媒合服務平台擴大媒合車種及減碳、減空污項目,開發單位(企業)可落實環評的減碳承諾,民眾也可在參與減污減碳的環保工作外,增加一項額外收益,創造多贏的局面。沈志修強調,民眾盡早參與老車汰換行動,對減碳與減空污都有助益,環保署此舉是引導民眾從行為改變,邁向低碳生活。

竹科今次計畫購買的抵換額度主要為寶山一二期所需,日後若有新園區的開發計畫,則將繼續購買。竹科管理局組長陳麗珠表示,竹科園區的開發除要顧及事業的需求,也需將地方平衡、環境永續納入規劃,包括節約、再利用水電等資源、溫室氣體與空污排放的總量管制等皆是持續努力的課題,竹科參與抵換機制不只是抵減開發行為,更是向民眾提供經濟誘因。新竹縣環保局副局長蕭宏杰指出,新竹縣政府積極加入政策行動,不僅編列預算並鼓勵有需求的事業儘早加入,為的是尋求政府、事業與民眾的三贏。

為了加速老舊車輛汰換,降低碳排及改善空污,環保署於今年初訂定發布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空氣污染物減量二項獎補助措施,補助車主汰換車齡達10年以上老舊車輛換購電動車或低污染車輛,依減碳、減空污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給予不同金額補助或獎勵金,實施至5月20日,補助小客貨車汰舊換新計796輛;另外,自去年6月10日啟動媒合平台後,已有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新竹縣環保局提出汰舊換新電動機車減量效益收購,統計至今年5月20日,竹科管理局機車汰舊換新媒合件數計2萬4,200件;另新竹縣環保局至去(111)年底媒合件數計279件,兩者已取得約5.6萬公噸減碳效益。

目前有竹科管理局及新竹縣環保局提出收購計畫,其中竹科管理局規劃收購全國小客貨車減碳效益,依換新車種不同,給予不同收購金,以汽油小客貨車為例,每輛可獲得竹科減碳媒合收購1萬3,000元、加上環保署空污補助2,000元及原本回收獎勵金1,000元,可一次領取1.6萬元,另外在竹竹苗空品區,因為竹科加碼收購減空污效益,最高則可領取1萬9,100元;另新竹縣環保局則比照去年持續收購300輛汰舊換購電動機車減碳效益(至今年底,限新購電動機車車籍在新竹縣),每輛2,000元,各種老舊車種汰舊換新減量效益之溫室氣體或空污收購價金詳如附表1及2。

環保署氣候署籌備處說明,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開發單位可從車輛汰舊換新取得溫室氣體及空氣污染物增量抵換來源。

統計迄今,經開發單位承諾且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案件,科學園區、產業園區等大型事業包含新竹科學園區(寶一、寶二、宜蘭園區)、中部科學園區(台中園區擴建二期)、南部科學園區(橋頭、臺南、嘉義、屏東園區)、經濟部產業園區(中埔、水上、新市),預估營運期間每年最高抵換需求量溫室氣體約116萬噸、揮發性有機物約826公噸、氮氧化物約580公噸。

今日環保署分別與竹科管理局及新竹縣環保局簽訂媒合委託契約,其中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提出「溫室氣體」抵換量取得計畫,預估2年內收購汰換燃油小客貨車計2萬6,400輛,約42萬噸減碳效益,另在竹竹苗空品區「空氣污染物」抵換量取得計畫,預估3年內

收購汰換燃油機車、小客貨及大客貨車計1萬9,578輛,空氣汙染物減量效益為揮發性有機物34噸/年、氮氧化物約75噸/年。

環保署表示,媒合平台會顯示收購車輛餘額,有意願民眾請及早換購並申請。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孟裕補充,從上述額度需要收購外,由於通過環評審查有溫室氣體或空氣污染物增量抵換需求的開發案愈來愈多,且十年以上老舊車輛的數目龐大,媒合平台將持續運作,未來如有新的單位符合減量效益收購方,環保署會先於平台預告收購單位之收購單價、數量及期程,並於每季審核,預告天數至少7日後開始媒合,供民眾選擇售予對象。

環保署再次呼籲車主及早淘汰老舊車輛,如仍有使用車輛需求,鼓勵換購電動車輛,透過線上方式申請,響應環保,達減空污又減碳的雙重效益,另外也呼籲開發單位要趕快提出「減碳減污抵換量取得計畫」加入收購行列,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更積極提高收購價金,讓更多民眾有意願汰換老舊車輛,刺激供給也加速溫室氣體減量力道,從行為改變,逐步邁向綠色運輸環境。

附表1  全車種汰換減碳減空污媒合價格表(全國適用)

附表2  全車種汰換減碳減空污媒合價格表(竹竹苗空品區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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