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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減碳目標 一場數字遊戲」之誤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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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保與合作
99-12-21 []

有關自由撰稿記者朱淑娟女士報導「減碳目標一場數字遊戲」,與事實不符之處,環保署特予澄清 。

環保署表示,以基線(BAU)排放量做為我國目標年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率的參考基準,為世界許多國家向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秘書處提出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宣示之通用方法,如與我國鄰近且國情相當之韓國與新加坡亦分別向公約秘書處宣示,於2020年將全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分別較其當年BAU減少30%及16%,而非該報導所指「減碳目標 一場數字遊戲」,特此澄清說明。

為因應全球對於節能減碳工作重視,我政府除已揭示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即202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的水準,於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水準外,今年度也積極啟動適合我國情需求的溫室氣體國家適當減緩行動(NAMAs),並全力推動減碳四法立法工作,包括已完成立法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能源管理法」,以及立法院完成一讀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與財政部研擬中的「能源稅條例(草案)」,據以建構國內所有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之法制基礎,此外,為落實減碳目標之達成,行政院在2009年底業已成立「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會」,透過跨部會整合統籌「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及其十大標竿方案,藉由各部門節能減碳重點計畫與分年目標的實踐,具體強化各部會執行節能減碳重點措施,全面引導低碳經濟發展。在本(2010)年度已全力執行300項行動計畫。

在兼顧環境與經濟面向的永續發展的前提下,產業面的減量應由新增的排放源與舊的排放源共同努力,透過汰舊換新的方式,逐步提昇國內產業之能源使用效率,並非不讓任何新增排放源增加排放量,完全扼殺國家經濟發展面向的需要。因此,環保署要求審查中國光石化開發案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減量規劃,及其他國內重大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溫室氣體排放減量規劃,均須在不影響國家減量目標達成的前提下進行,即須以國家GDP為高成長時,較2020年的基線(BAU)排放量減少至少45%,作為對等規劃標的。

環保署強調我國燃料燃燒排放二氧化碳自1990年以來一路成長,2007年達到最高值,是1990年的2.4倍。新政府自公元2008年執政後非常重視節能減碳政策之推動與落實,200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較2008年減量達4.9%,係繼2008年較2007年減量幅度達4.1%的首度負成長後,再度呈現負成長。上述減量雖有國際油價上漲及金融風暴造成景氣下降影響的因素,但是隨著經濟逐漸復甦,我國今年(2010年)的前三季經濟成長率達百分之十二,碳排放量成長幅度僅有百分之六點七,顯示能源密集度降低了百分之四,降幅為近二十年來之冠,皆顯示政府節能減碳的政策與宣導,公家機關節能競賽,家戶省電電費折扣縣市競賽,購買節能家電補貼,企業節能減碳輔導等等,發揮了相當的效果,讓經濟成長與溫室氣體排放呈現脫鉤現象。

為進一步避免開發案之排放增量對國家減量目標之影響,環保署亦透過環評審查程序,要求開發單位在製程技術的採用,須符合歐盟最佳可行技術之要求,將排放增量降至最低;並需積極投入新減量技術(如:碳捕捉及碳封存等)與新能源技術研發工作。另外,在抵換規劃方面,則要求開發單位需以境內碳權為優先。

為達成國家減碳目標,政府目前仍積極推動既可大幅減碳符合我國既定期程,又不影響新開發計畫成立及經濟發展成長之減碳措施研定工作,期望透過購買再生能源發電之合理的優惠電價訂定,鼓勵民間資金投入;提高各種產品及製程的能源效率標準;大幅運用現有電廠、焚化廠及工業鍋爐的廢熱併同農林有機廢棄物及風能、太陽熱能與儲能設施,以小型區域系統方式供應工廠、商場及社區所需熱水、暖氣、冷氣、冷凍或電力,以發揮靈活的減碳操作,使經濟成長與溫室氣體排放脫鉤,朝永續低碳經濟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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