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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友善城鄉環境推動單位遴選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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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0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 ]

環保署自99年至103年已補助110個優質環保示範區,今年再度推出104年「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推動單位,在競爭白熱化下,候選單位無不卯足全力,展現地方特色及企圖心,經過環保署書面審查、實地現勘及綜合審查3階段評比,104年「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推動單位遴選結果終於出爐!本次選出3個「拔尖級」推動單位,包括新竹市(北區)、嘉義縣(大林鎮)、臺南市(南區);以及5個「精進級」推動單位,包括苗栗縣(三義鄉)、嘉義縣(東石鄉)、屏東縣(滿州鄉)、臺東縣(池上鄉)、連江縣(南竿鄉)。

獲選104年「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拔尖級)」推動單位計有3個,分別以「新竹市北區(一軸多亮點)」、「嘉義縣大林鎮(My Darling慢城)」、「臺南市南區(南方新門戶.濱海新樂園)」為營造友善城鄉環境主題(如附件),並發揮團隊精神及強烈企圖心,一路過關斬將,終獲審查委員青睞。在環保署補助經費挹注下,明(104)年底將呈現整體優質城鄉新貌。

「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推動期程自104年至107年,每年由環保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營造3至5個「拔尖級」及5至10個「精進級」友善城鄉環境,以鄉鎮市區為推動範圍,分別推動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中之10項及3項以上指標。由於補助名額有限,採競爭型機制,申請單位要經過3關(書面審查、實地現勘及綜合審查),才可獲選為「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推動單位。

環保署期許表示,藉由「營造友善城鄉環境」之推動,推廣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營造舒適優質美觀的環境,提升民眾對於環境品質的寧適滿意度。此外,也希望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能配合訂定市容景觀改善相關自治條例或計畫,來達到提升全區整體市容整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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