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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英攜手合作  首份碳定價研究報告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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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保與合作
109-12-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

為研議因應氣候變遷,今年7月初環保署與英國在台辦事處共同合作,委由國際知名氣候政策研究智庫-倫敦政經學院格蘭瑟姆氣候變遷與環境研究所(Grantham Research Institute on Climate Change and the Environment),針對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政策及碳定價制度設計研議。這份「臺灣碳定價之選項」(Carbon pricing options for Taiwan)報告已正式發表且登載於倫敦政經學院網站(https://www.lse.ac.uk/granthaminstitute/publication/carbon-pricing-options-for-taiwan/)。環保署表示,這次與國際研究智庫合作,正面呈現我國在氣候變遷議題的態度,並共同檢視可行減量作為,未來會在基礎上持續推動更多跨國合作。

環保署表示,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針對我國經濟及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性分析,同時對我國政府及產業的市場準備度(market readiness)進行評估,並衡量可能受影響之關鍵產業。該份研究報告指出,面對溫室氣體減量挑戰,碳定價工具應逐步導入政策工具中,預計可對國家減量目標產生貢獻、支持綠色成長及轉型等效果。根據格蘭瑟姆研究所發布的報告顯示,我國的碳定價政策可從碳費著手進行,並建議在初始階段設定一較低的碳費水準,同時建議明確的軌跡逐步提高碳費水準,以確保減量誘因。

另外,研究報告也指出,碳定價在國際間已被廣泛提倡,目前已有60多個國家正實施碳定價工具。考量我國現階段若採排放交易機制的政策設計,將面臨市場流動性以及競爭力不足的挑戰,反觀碳費的制定則相對容易,可以透過現有的能源及環境費徵收經驗上來實施。

環保署表示,本次臺英合作研究案係由英國在臺辦事處促成。今年初也邀請本報告專家Josh Burke來臺,分享英國碳定價制度的政策與經驗,為借鏡英國實務經驗,以精進我國碳定價政策。環保期望未來臺英雙方能就因應氣候變遷展開長期合作關係。

※新聞小辭典:

碳定價政策被認為是基於成本有效性達成「巴黎協定」目標的重要工具之一(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會、國際能源總署等研究報告指出),藉由將排放溫室氣體的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促使排放源進行溫室氣體減量。國際間常見的碳定價工具主要有「碳稅(費)」(Carbon Tax)和「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TS)。

※新聞稿附件:「臺灣碳定價之選項」執行摘要中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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