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環保署修正發布「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

:::
大氣空氣
110-07-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自104年在高屏地區實施以來,一直存在削減量差額流通性及實際抵換運用等問題。環保署在今(9)日完成了「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的修正,名稱並修正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實際削減量差額認可保留抵換及交易辦法」,藉以健全國內總量管制制度的運作,並鼓勵有潛在污染減量空間的業者加強減量。

環保署說明,總量管制制度是一種具有經濟誘因,限制管制區內污染排放量不增加的政策工具。工廠可以透過污染防制效率改善等方式來產生「實際削減量差額」,而其他業者需取得這些額度才能新設或擴廠。也就是藉由買賣的經濟誘因,促使既存工廠改善污染或轉型。但我國首度在高屏地區實施總量管制以來,雖達到污染量不增加的目的,但也出現額度不暢通,持有者惜售等問題。本次修法以增訂「使用計畫書」、「廠際合作」、「優化改善」、「調整展延核發比例」、「提前抵換」以及「增加釋出管道」等機制,來提高持有者釋出額度意願,或增加業者積極改善以取得額度意願,使制度運作更為順遂。

環保署補充說明,由於空污來源眾多,在「高屏總量管制計畫」實施的同時,當地還有「排放標準加嚴」、「移動污染源管制」與「國營事業污染減量盤點」等政策進行,透過這些多面向的努力,在污染減量與空品改善上也獲得效益,這也是單一策略難以達成的。未來在「空氣污染防制方案」綱領下,中央與地方將持續合作推動各種空品改善策略,共同降低污染排放並改善空品。

本辦法發布的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或於發布日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參閱。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