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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環聯手查獲偷排廢氣 重罰業者並追回逃漏空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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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污染督察及環保犯罪查緝
113-03-21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執行中部地區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空污查核專案計畫,發現苗栗縣頭份市某家凹版印刷廠利用非法管道偷排製程含VOCs廢氣,經蒐證後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該署組成專案小組並由莊佳瑋主任檢察官、曾亭瑋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會同環管署、苗栗縣環保局進廠搜索,當場查獲業者以非法管道偷排含VOCs廢氣及長期故意不實申報逃漏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申報不實刑責規定,並因違法行為屬情節重大,由苗栗縣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重罰業者新臺幣208萬元及追回5年逃漏繳的空氣污染防制費1,084萬8,979元。另全案經苗栗地方檢察署於113年2月26日偵結,考量業者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已向苗栗縣環保局補繳空污費1,0848,979元,苗栗地方檢察署處以法人、負責人及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人員緩起訴處分,並各向公庫支付50萬元、50萬元及8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環境管理署表示本案為苗栗縣轄內首起查獲偷排廢氣及逃漏繳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環保犯罪案,係該署執行中部地區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空污查核專案計畫,發現該工廠設置非法排放管道,立即運用科技儀器掃描監控,發現偷排廢氣行為經蒐證後,報請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環境管理署強調運用科技儀器,可明確掌握工廠煙囪等排放管道排放廢氣狀況,偷排廢氣行為將無所遁形,也強調若刻意不實申報逃漏繳空氣污染防制費,一旦被查獲將移送法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規定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將依法追繳所逃漏繳的空氣污染防制費用。

環境管理署強調環保機關近年來已提升稽查技能,全面採用科技儀器、AI人工智能技術及區域智慧空品感測物聯網(AIoT)等科技工具協助執法,可掌握空污異常排放熱點,並透過區域治理與地方環保機關合作,更精準及有效的掌握污染行為,另外也持續與司法機關緊密合作全力打擊不法,遏阻環保犯罪,共同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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