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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住噪音車 民眾樂見歡 -科技執法聲音照相一週年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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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振動
111-03-2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環保署自110年元旦起推動實施「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截至今111年1月底全國共有86套設備,經判斷明確屬車輛行駛噪音超標而直接開罰告發者計1,216件,另通知到檢5,114件。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已發揮遏止噪音車效果,受到住在道路旁的民眾歡迎,是政策滿意度近9成的設施。環保署統計每月皆有收到民眾寫信至署或地方政府爭取設置,盼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能納為住所附近道路的常規路測設備,回應各界的增加布設點需求,環保署提出中長程計畫整體規劃,中央將補助上億經費,預計116年時全台將合計設置306套設備。

依照道路速限分級訂定相應管制標準值,速限時速50公里以下者86分貝、50至70以下者90分貝。環保署表示,聲音照相不僅可壓制遏止噪音車,不當改裝或不當操駕行駛也將因噪音超標遭告發及通知到檢。

空保處處長蔡孟裕表示,科技執法上路迄今,透過各縣市政府主動配合政策並積極設置應用,環保署定期邀集各縣市分享檢討執行聲音照相之執法心得,以不斷精進聲音照相執法技巧,使全國告發數達1,216件。全台訴願案共30件,已有6成遭駁回,僅有2件撤銷,顯見這一年來科技執法程序,已有極高正確性而具有嚇阻效果。訴願者一為標示未達規範的1百公尺、一為車牌辨識錯誤後重新處分,蔡孟裕指出,針對此情形,環保署正在精進多車源辨識技術,未來即便3輛以上也能正確辨別。環保署並持續與各地環保局交流執法經驗,以排除困難並推出指引2.0。

目前全台已有20縣市啟動科技執法,澎湖縣亦已規劃中。環保署彙整110年地方科技執法的6大特色: 1.開罰最多:新北市,布點19處,共開罰353件,占開罰總數3成,均居全臺之冠;2. 警示最多:臺中市,轄區聲音照相警告標示共333處,為全台分布最廣,移動取締更達238場;3.山線查緝最強:臺南市,聲音照相專攻山線172線、175線強力查緝,累計告發109件,還山區民眾安寧;4.運用最多元:苗栗縣,取締噪音車超標外,同時比對改裝車輛排氣檢驗,噪音與污染一次掌握;5.嚇阻最強:臺北市,110年民眾陳情案件較109年陳情案件數下降42%;6.成案最高:彰化縣,平均一套設備可告發50輛次,為全台成案最高。

環保署強調,為回應民眾期待及加強提升地方執法的量能,該署已於110年順利再爭取前瞻科技計畫及公共建設計畫相關經費,將可進一步補助地方環保局購置執法設備,預計至116年全國整體規劃需求約306套。未來聲音照相除運用於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外,也正研發擴大發展應用於營建工程噪音取締,維護民眾生活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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