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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貢寮區鹽酸槽車洩漏事故環保署協助處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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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105-07-1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管處]

今(10)日08時54分,於貢寮區桂安街7號處,一部載運22噸鹽酸液槽車因駕駛不慎而翻覆,導致槽體翻覆載運物外洩,洩漏量初估7噸,環保署在接獲通報後緊急派遣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趕赴現場支援,協同地方政府環保及消防等應變人員進行外洩物圍堵及抽除、槽車扶正及餘液移槽,現場通力合作移除污染物質,維護環境品質。

環保署表示,本事故車主為正漢交通公司,本署接獲通報及消防局請求支援,技術小組及環保局等立即到場協處,並提供處置建議;現場司機1人死亡、車輛翻覆鹽酸液洩漏,為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新北市環保局、貢寮區公所及技術小組人員立即協助實施路面清理及廢液圍堵,督導業者以25噸及45噸吊車將槽體扶正後,實施移槽將車內15噸殘液移至空槽車回收,及調派抽水車進行圍堵廢水抽除作業,至10日16時現場僅餘殘留於溝渠內之廢液,將由新北市環保局督導業者儘速完成清除,全程由環保單位實施環境監控,避免二次污染。

環保署表示,鹽酸液為強酸,具刺激性,雖非本署列管之毒化物,但考量環境污染及人員救助下,仍第一時間派遣環保單位到場支援,所幸經戮力合作下,未進一步造成污染及傷害。環保署在此呼籲,化學品多具危害性及環境污染性,載運化學品之業者應加強駕駛安全員訓練、車輛定期維護等預防工作,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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