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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置手法變變變,智慧執法應萬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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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8-08-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環保署在追查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中,發現近年來之犯罪型態日趨複雜,為了有效打擊不肖業者任意棄置廢棄物的惡行,將不斷地積極研擬精進查緝作為,導入科學儀器設備,有效強化蒐集違規事證效率,以智慧化執法因應不斷演變之棄置手法。並請全民提高警覺,共同守護家園保護環境。

環保署表示,為因應近年來不肖業者犯罪成員集團化,以合法掩護非法等日新月異之手法,因而打造不同以往之智慧執法方式,除劃定高潛勢棄置熱點及強化巡查外,並導入無人飛行載具(UAV)、地理資訊軟體及衛星影像等科技工具,同時善加運用全球衛星定位功能(GPS)技術,記錄廢棄物清運機具行車軌跡及即時稽查車輛動向,篩檢出疑似棄置地點,彙整不法棄置行為相關資訊,結合智慧執法打擊非法棄置犯罪行為,避免污染擴大。

108年3月環保署接獲民眾向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通報轄內有農地遭棄置不明廢棄物,經檢警環聯合查緝,於 108年7月18日當場查獲2家食品加工污泥之再利用機構與3家清除機構共謀,將大量食品加工污泥未經處理即棄置於彰化縣芳苑鄉、埤頭鄉與溪州鄉等多處農地,初估遭棄置的數量超過5,500公噸。環保署利用電腦系統勾稽分析及運用科學工具監控,發現清運車輛僅以繞場方式製造有運送至再利用機構的假象,實際卻行駛至偏僻地區農地進行棄置,這種再利用機構以合法掩護非法行為,已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責,最重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犯嫌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署說明,近年來非法棄置手法已演變至以租用土地或倉庫堆置原料為藉口,在短期內快速堆置廢棄物後逃之夭夭,地主若有容許或重大過失,恐將被追究清理責任,除了可能要面臨巨額的清理費用外,也可能必須配合檢調機關犯罪偵查的傳喚或到法院出庭。環保署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如發現有非法棄置廢棄物及其他環境污染情事,請利用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通報環保單位,共同打擊不法,守護家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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