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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民眾取用地下水應注意安全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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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5-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

久旱不雨,全國正執行相關限水措施,行政院環保署考量部分民眾可能轉為引取地下水使用,為確保民眾飲用水安全,已發函要求各地方環境保護機關加強督導稽查,並告知污染場址污染範圍內之居民停止使用地下水,以免危害健康及生活環境。

環保署已函請各地方環境保護機關加強自來水、簡易自來水、山泉水或地下水等水質及包裝、盛裝飲用水水源水質抽驗工作,對於各地方臨時徵調做為公共民生用水(如山泉水或地下水井)的水源亦要求各地環保局加強其水質抽驗工作;同時針對水位偏低或進行清淤工作的水庫,加強該淨水場清水水質檢驗工作,以保障民眾飲用水安全。

環保署呼籲;在缺水時期民眾飲用水應注意下列各點以確保安全:一、民眾如私自鑿井取用地下水,應留意水質安全,私有水井可自費委託由環保署核發許可證的檢驗測定機構辦理水質檢測(機構名單可洽各地環保局或環保署環境檢驗所或上網查詢網址:www.niea.gov.tw),地下水井水質如未經檢驗請勿飲用,但仍可做為其他用途使用。二、井水不可和自來水混合使用。三、飲用水應煮沸後再飲用,以確保飲用水的安全。四、不要飲用來源不明的水。五、民眾如須購買包裝飲用水,請留意其食品衛生標示。六、民眾如有儲水習慣,在儲水時應加蓋,避免二次污染,並不要貯存過久。

環保署表示;在缺水時期民眾如非緊急,暫不要清洗水塔,如要清洗水池、水塔,為珍惜寶貴的水資源,水塔清洗用水請再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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