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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重申執行「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不遺餘力,政策並未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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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9-10-2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針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於99年10月21日舉行記者會,抨擊環保署長沈世宏執行政策不力怪罪前朝乙事,環保署表示,該署一向積極推動「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其過程及努力,加氣站、改裝廠及計程車等業者與受補助之民眾,均可見證,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指稱本署執行政策不力,說法有欠公允。

環保署表示,「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係於97年1月16日行政院第3075次院會審查通過,並於97年1月21日核定辦理,該計畫實施策略包含定額減徵貨物稅、氣價補助、新購或改裝、增設加氣站、推動公務車優先採購及改裝、開放三廂式以外之車種改裝、改裝廠改裝品質監督管理及合格人員訓練、維持氣價穩定共8項,分由相關部會共同執行。依據該計畫實施策略權責分工,該署負責執行氣價補助每公升補助2元及新購或改裝補助2項工作,均積極辦理,執行政策不遺餘力。環保署強調氣價補助在該計畫核定時即已明載執行到99年12月31日止,因此,也沒有政策跳票問題。至於後續是否繼續補助,依據該計畫所載,須視油氣價差實際情形再議。該署亦正積極依據立法委員丁守中10月19日召開協調會之結論,於2週內與經濟部併同穩定油氣價差等事宜研商。

環保署另外補充說明,該署網站上公布油氣雙燃料車污染減量效益,係該計畫執行前該署進行實車測試所得數據,然於計畫實施後,該署依市場實際改裝作業再次進行實車測試,發現部分改裝車輛未針對污染排放進行調校,致氮氧化物及非甲烷碳氫化合物排放有高於使用汽油時的現象。該署遂自98年4月起推動油氣雙燃料車車型排氣認證制度,要求改裝業者重視改裝車輛排污調校,並透過品保品管之落實以確保改裝之油氣雙燃料車具環保正面效益,除可提升改裝車輛品質,車主權益更有保障,對油氣雙燃料車之推廣更有助益。

環保署重申執行「油氣(LPG)雙燃料車推廣計畫」不遺餘力,政策並未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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