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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第一次民意調查結果出爐,支持度高達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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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2-2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為了瞭解全國民眾對於「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的整體觀感及配合意願,以作為釐訂後續推動計畫之參據,環保署於今(93)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辦理垃圾強制分類政策第一次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於「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多抱持正面的態度,有高達九成(93.2%)的民眾表示支持這項政策的推動,有八成左右的民眾對於這項政策具有相當的信心,認為在執行「垃圾強制分類」之後,可以有效減少垃圾量、資源浪費和政府處理垃圾的成本,並且認為此項政策和措施能夠提升民眾整體的生活環境和品質。

該調查以電話訪問台灣地區23縣市、20歲以上民眾,計完成有效樣本數2,474份,信賴度為95%,抽樣誤差控制於正負2個百分點以內。在此次的調查中,有70.4%的受訪者是家中主要處理垃圾的人。

調查結果發現,目前家中有進行資源回收的比例為95.4%,表示資源回收的觀念已經落實在民眾的日常生活當中。民眾進行資源回收之後的狀況,有將近八成(79%)的民眾認為家裡的垃圾量有明顯的減少,平均減少38.3%,其中高達三成(32.9%)的民眾認為垃圾量減少了50%以上。

民眾對於「資源垃圾」的處理方式,最主要是交資源回收車(67.3%),其次是送給鄰居或需要的人(36.0%)和賣給舊貨商(11.3%)。在「廚餘」的處理方式方面,民眾主要是倒入垃圾車加掛的廚餘回收桶(35.8%),其次則是倒在社區或大樓(公寓)的廚餘回收桶(21.8%)。

在政策支持度方面,有九成三的民眾對於「垃圾強制分類」政策表示支持,九成六的民眾表示願意配合政府政策的執行,也有超過八成(87.8%)的民眾認為「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有助於減少資源的浪費。此外,76.4%的民眾認為開始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政策之後,確實能夠幫助政府減少垃圾處理成本。

垃圾分類強制執行方面,近八成(77.9%)的民眾對於往後清潔隊員會抽查民眾的垃圾確定是否確實分類的做法表示贊成,但對於宣導期過後如有違規會依法處罰時,整體的贊成度則不到七成(68.8%)。由此可見,民眾對於垃圾分類政策強制實施,若不符合規定會施予處罰的態度仍有所保留。研究推測是因為民眾對於政策細節尚未徹底的了解,因此會擔憂家中的垃圾分類不能完全符合政策的要求。

環保署表示,94年1月1日起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及宜蘭縣、台中縣、高雄縣等十個縣市開始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並自95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民眾必須將垃圾分成資源垃圾、廚餘及一般垃圾三類排出,其中一般垃圾及廚餘可配合一般垃圾收集時間分別送至垃圾車及其所加掛之廚餘回收桶,資源垃圾則於資源回收日送至資源回收車,環保機關將加強稽查,違反者將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94年1至3月以勸導為主,並將加強宣導。環保署說,處罰不是主要目的,而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好習慣,也希望民眾能充分配合垃圾分類,共同為提昇環境品質貢獻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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