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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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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96-11-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環保署預告自97年1月1日起,增加網路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申請及檢測申報,預估將有三千餘家事業應透過網路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水質、水量檢測申報。

環保署表示,網路化後,業者可隨時查詢以往申請、申報的資料,且可選取複製,無須重新鍵入,簡化文書處理時間。網路系統也提供檢視功能,避免因資料不完整遭駁回;及自動通知功能,提醒業者許可、搭排證明、定檢期限到期,降低業者因疏忽,而逾期申請、申報之違規情事。

環保署說明,網路申請、申報將分三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自97年1月1日起實施,對象為核准最大廢水產生量達每日500立方公尺以上之事業,以及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階段自97年7月1日起實施,對象為核准最大廢水產生量每日100立方公尺以上,未達500立方公尺之事業。第三階段自98年1月1日起實施,對象為核准最大廢水產生量未達每日100立方公尺之特定事業。另納入科學工業園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或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的事業,亦依三階段之規模及期程實施。

環保署說,「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草案已經預告,有興趣的民眾、業者可於環保署網站(網址:http://atftp.epa.gov.tw/announce/index.htm)「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查看。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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