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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媒體報導「高雄縣大寮鄉空污事件七間嫌疑廠商仍在調查沒有結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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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糾紛預防與處理
99-07-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

針對媒體99年7月22日「大寮空汙案 工業區每年撥付大寮鄉820萬」內容有關大寮空污案七廠嫌疑廠商仍在調查未有結論之報導,環保署表示,高雄縣大寮鄉潮寮地區97年12月發生不明空氣污染事件,環保署為協助地方追查污染源,首創透過爭議各方(大寮鄉公所、高雄縣政府、經濟部工業局、本署及大發工業區廠商聯誼會)推薦專家學者組成之專案小組,以科學、客觀之角度及超然立場,於98年1月2日第3次會議確認有7家廠商為造成本次空氣污染事件之污染貢獻源。98年底7家廠商與當地居民達成和解,由該等廠商支付慰問金給因本事件送醫之民眾,有關居民健康受損之補償部分業已解決。

環保署表示,7月22日工業區廠商與鄰近鄉里代表簽署的敦親睦鄰備忘錄,係環保署居中與有關機關及當地民眾斡旋長達8個多月的協調結果。此結果得來相當不易,備忘錄之簽署亦代表大寮空污事件已獲致圓滿解決。廠商每年撥付之820萬睦鄰費用亦將用於加強鄉里公共建設,進一步提升當地生活環境品質。

環保署指出,本案首創採民眾參與、專家代議之專家小組機制,並以此機制之制度化用於各項有關民眾關心與爭議的議題上,已收到顯著的成果。在污染監控方面,事件發生時即派4部行動監測站支援大發工業區周邊空氣品質監測及高值觸發採樣裝置,搭配固定之大寮測站構成監測網,提供即時之空氣品質資訊。

另為即時監控大發工業區環境品質及潮寮國中校園現況,亦建立網路監視系統,設置5台CCTV掌握現場影像狀況。此外,於大發工業區架設3台P-FTIR,利用OP-FTIR長距離量測的優勢,並輔以氣體擴散模式,模擬污染物在大氣中的擴散途徑與濃度分佈,找出可能受影響的區域。

環保署指出,經環保署之督導及相關機關的努力,潮寮地區民眾陳情空氣污染惡臭異味件數,由97年的106件降至98年的48件,當地空氣污染異味陳情件數減幅約55%。在廠商污染改善方面,經環保署及高雄縣政府對工業區廠商全面盤查後,對於有高度潛在風險之45家廠商進行評鑑,並督促廠商就製程污染情形進行完成改善及防制工作。在緊急應變方面,該署為強化空氣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工作,於98年10月26日發布「空氣污染事件應變處理標準作業」,要求縣市環保局強化空污事件蒐證工具、人員編制及演練;並於99年2月6日函頒「公害糾紛事件緊急紓處應變流程標準作業程序」以強化地方主動、迅速與積極處理緊急突發性公害糾紛事件,即時進行採樣、蒐證、民眾訪談紀錄等事證保存工作,以減輕公害事件影響並避免糾紛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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