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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化轉廢為能成效優 多元垃圾處理邁向循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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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環境管理
107-07-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106年度垃圾焚化廠查核評鑑考核結果已經出爐,環保署昨(3)日舉辦頒獎典禮,由署長李應元親自頒發,特優獎由苗栗縣廠及嘉義縣鹿草廠奪得;優等獎則有基隆市廠、新北市八里廠、臺南市永康廠、宜蘭縣利澤廠、臺中市后里廠、桃園市廠、臺中市烏日廠及臺北市木柵廠等8座焚化廠;另嘉義市廠、臺北市北投廠、高雄市南區廠、新竹市廠及高雄市仁武廠等5廠因特別績效獲頒特別獎鼓勵。署長李應元除表揚有功單位與同仁,持續維持焚化廠優異的營運績效外,更感謝各座焚化廠團隊成員長期在操作現場不計辛勞為這一片土地的環境保護付出,讓民眾得以享有舒適優質環境。

環保署表示,為了督導各焚化廠的操作維護,並提升各廠的營運效能,自90年起每年辦理焚化廠輔導評鑑工作,由最初「技術輔導」逐步轉型為「查核評鑑」,98年並將該署對各環保局監督管理情形納入評比,建立三級品管模式,顯現各地方環保局、焚化廠操作單位與監督單位在環保署歷年辦理查核評鑑機制及共同努力下,無論是焚化處理品質、發電效能、污染防治或設備維護改善情形及精進操作技術,雖然廠齡逐年增加,但各廠仍以熟捻操作技術保持卓著營運績效。在空氣污染防制工作方面,106年成效卓著,如氮氧化物排放平均減少至85.3 ppm(法規值為180 ppm),氯化氫更降至12.8 ppm(法規值為40 ppm)。

臺灣目前運轉中的大型垃圾焚化廠共有24座,各廠在積極努力下,106年共妥善處理626.7萬公噸家戶垃圾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總發電量達31.88億度,售電量達24.96億度,約可提供70萬戶家庭1年的用電量,售電所得達新臺幣43.3億元,平均每公噸垃圾發電量及售電量再創新高,分別達509度及398度。因此垃圾焚化廠不僅可將垃圾妥善處理,同時藉由轉廢為能創造再生能源,對於天然資源不足、極度仰賴國外能源輸入的我國,提供了一項安全、穩定及可靠的替代能源,更卓然有成的朝向污染減量、節能減碳及環境綠美化的方向努力。

環保署同時表示,為協助提升老舊焚化廠處理效率及垃圾多元化處理,行政院於106年6月22日核定環保署提報的「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藉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投入153.42億元,優先協助並引導無焚化廠縣建置在地多元化自主性垃圾處理設施,逐步脫離需外縣市協助垃圾處理之依賴度。環保署並於107年5月15日召開「垃圾焚化處理技術論壇」,邀請相關專業廠商針對焚化廠改善升級及垃圾處理新技術進行說明,藉由經濟誘因設置多元化處理設施及提升既有處理設施處理量能,同時給予垃圾處理新技術輔導,以協助地方建構垃圾處理區域合作之互惠互助措施平台,共同解決垃圾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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