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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空氣品質模式模擬規範」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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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10-08-1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近年來民眾的環保意識提升,對空氣品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由於空氣品質模式(下稱空品模式)是空氣品質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環保署考量國際間空品模式選用與時俱進,同時為強化新設或變更固定污染源進行空品模式模擬之評估方式並減少爭議,爰預告修正「空氣品質模式模擬規範」。

過去我國僅有可模擬原生性空氣污染物之高斯擴散公告模式,惟國際間空品模式與電腦計算能力持續進步,為使達一定規模之新設或變更固定污染源,在進行空氣品質模擬時能採用更新更好的模擬技術,以得到更合理的模擬結果,環保署後續將新增網格公告模式供外界使用,以模擬衍生性空氣污染物(如細懸浮微粒及臭氧)對空氣品質的影響。另為強化模式模擬審查程序,使用公告模式者可直接由審核機關進行審查,而使用非公告模式者需先行提送環保署審查模式正確性後,再接續由審核機關進行後續模式使用結果審查,審查過程中模式所有使用模擬資料皆需上傳公開,以提升模式資料透明性。另增訂新設或變更固定污染源若進行同一公私場所既存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減量者,倘其扣除所減少排放量後無增量,可簡化或減免模式模擬,以鼓勵業者盤點並強化既存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減量,達到經濟開發及環境保護雙贏局面。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保署作為修法參考(Email: ckliang@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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