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業者自發辦理廢電池、廢照明光源回收兌換 為環保盡心力

:::
廢棄物管理
98-11-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乾電池及照明光源是民眾日常必需商品,使用完廢棄更應妥善回收,以避免所含的微量重金屬,污染了環境。依據環保署統計,我國近三年廢乾電池回收率平均超過40%,97年回收量為5,470公噸、回收率為67.25%,已達歐盟會員國2016年回收率45%之目標水準,回收成效卓著;另廢照明光源回收率亦達56.48%,顯示該署於推動各類相關宣導活動,落實民眾回收觀念的建立及日常生活習慣的養成,已收成效。

環保署表示為擴大回收宣導活動,鼓勵責任業者及販賣業者自發性推動廢乾電池及廢照明光源資源回收,本年度該署結合台松電器販賣股份有限公司(Panasonic)、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東亞照明)及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已於98年11月14日在大潤發內湖2店宣示起跑,並於該公司官網、賣場內張貼公益宣導海報,宣導民眾配合回收。

該項活動除宣導廢乾電池及廢照明光源回收觀念外,另有有獎徵答活動;為鼓勵民眾回收,民眾只要一次攜帶0.5公斤廢乾電池或4顆(支)廢燈管(泡),可兌換2顆電池或1顆省電燈泡,活動日期除11月14日起外,亦將於11月21日、28日熱烈展開,電池兌換送完為止!請民眾踴躍參加。

對於企業團體能主動配合政府政策,以提升企業形象,自發性舉辦各項回收宣導等環保公益活動,環保署表示肯定,並樂觀其成。

環保署表示,不論是政府或企業團體的宣導活動,最重要的還是需要民眾配合。民眾家中如有使用完畢的廢乾電池或廢照明光源,可交由社區、學校或住家附近設有回收設施的販售通路及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千萬不要隨意棄置,以避免於收集或運輸過程,造成洩漏及破損,如需進一步了解資源回收相關資訊,可電洽環保署免付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至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