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電動車廢電池處理量足夠  朝高值循環體系發展

:::
資源回收
112-02-1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淨零轉型政策下,電動運具為重要策略,因二次鋰電池具低放電率、長壽命周期及具高能量密度與高效儲能的優勢,電動車與大型儲能設備均高度依賴鋰電池,以使用年限估計,預估2025年將陸續進入報廢期。對於各界關心報廢電池處理問題,環保署表示,電動車廢電池處理量足夠,並已納入淨零轉型關鍵戰略,且已規劃相關措施,爭取到國科會科技計畫,將朝高值循環體系發展。

環保署指出,電動運具電池多為單只電芯重量小於1公斤之二次鋰電池去組裝而成,屬於環保署公告應回收的廢乾電池範圍,環保署已運用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建置有完整的回收處理管道與補貼機制,廢電池處理廠商妥善處理後,經過稽核認證就可領取補貼。目前已有6家廢乾電池處理業受補貼機構,處理量能每年3,506公噸,預估可滿足2025年前電動車陸續報廢廢電池量。環保署日前已調高廢二次鋰電池補貼費率,增加產業設廠意願,並於「2050臺灣淨零轉型」之「關鍵戰略八」,已規劃推動措施,結合學研機構發展及橋接產業技術,建立電池高值化處理及循環產業鏈。

環保署補充說明,為因應2030年可能的產生量,已於110年7月1日調高廢二次鋰電池的補貼費率,透過經濟誘因,提高處理業增加量能及提升技術。實施一年多來,發現回收量已有明顯提高外,並有明顯增加產業投資設廠意願,除現有處理廠,包括電池材料商、儲能電池製造業、電動車品牌商、其他處理廠、材料精鍊廠…等,均向環保署表達或提出國內設廠或增加產線之評估規劃。

環保署為持續推動資源循環零廢棄及料留臺灣循環目標,已於我國2050淨零轉型「關鍵戰略8-資源循環零廢棄」,列有各期推動措施,將透過補助創新研發及委託科技發展計畫,輔導業者以高值化方式處理廢電池,以產業需用材料之觀點出發,橋接技術給產業並輔導業者,從分選前處理即行優化,並導入現有回收業者缺乏之濕法電池原料配方技術,預期可達到高值循環及高質利用鈷、鎳等電池正極材料,期穩健推動並建立多元發展之循環產業鏈。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