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加強廢食用油回收管理-各縣市訪查成果說明

:::
廢棄物管理
103-09-1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於9月12日召集各縣市環保局研商,為掌握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及攤販之廢食用油產生量,請各環保局全面啟動訪查行動,並自9月15日,每日向環保署回報執行成果。環保署於9月16日公布第一天成果,並於今天(9月19日)說明累計四天之執行成果,總計訪查夜市/商圈261處,餐廳、小吃店及攤販共14,472家,根據此初步資料,估計這些對象產出廢食用油約1,142公噸/月(約13,704公噸/年),其中約58%由清潔隊及清除機構清除,由回收個體戶(小蜜蜂)清除者,約42%。

行政院江院長於9月17日主持之記者會對外宣布8項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其中有關廢食用油的管理,將針對目前尚未納管之夜市/商圈、餐廳、小吃店及攤販產出廢食用油,啟動全面訪查,要求小型餐飲業者將廢食用油交由清潔隊,或交由合格回收清除業回收。至於事業產出之廢食用油,環保署正研議擴大列管事業範圍,相關公告草案研擬中;環保署並將積極推動「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之立法,以完備相關法制。

環保署積極執行江院長宣示之措施,除將持續督導並彙整各縣市環保局之訪查工作外,回收個體戶(小蜜蜂)的納管與輔導將為後續工作重點之一;本次訪查行動,針對廢食用油委交「小蜜蜂」回收者,宣導應簽訂簡易契約,並交代交給那一個合法清除公司,由地方環保局來輔導其取得清除許可,使其能合法經營。另一個後續重點工作是研議下修應行網路申報之事業資本額門檻,初步評估,如將門檻由目前的5,000萬元下修至2,500萬元,被納管而應網路申報的家數,約增加900餘家,如此,食用油的各種產生源,得以獲得更為完整的掌握與管理。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