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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車用汽柴油成分標準加嚴,環保署調整空污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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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99-09-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提升車用汽柴油油品品質可有效改善車輛排放污染,因此環保署已加嚴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將油中硫含量自50ppmw降低至10ppmw,達到與歐美日國際油品管制標準相同的水準。而為配合該標準加嚴,環保署調整車用汽柴油空污費費率,不再以硫含量分級收費,改採單一費率作為收費基準。

環保署表示,為鼓勵油公司提早生產低硫含量的車用汽柴油,自民國89年開始即以硫含量分級徵收空污費,已有效將油中硫含量自500ppmw降低至10ppmw,達成階段性目標。由於硫含量降低至10ppmw後,已無法再作為分級的依據,而改以油品中其他的成分,如烯烴或芳香烴等進行分級,將影響油品性能,因此該署決定改採單一費率,即每公升0.2元固定的費率,向台灣中油及台塑石化公司徵收所銷售車用汽柴油的空污費。依現行浮動油價公式,空污費是以前一年實繳的平均費率計算,本次空污費費率調整是從今年十月一日開始調整,所以明(100)年油價公式檢討時,會依據今(99)年全年的實繳費率來計算,因此應不致於增加消費者的負擔。

環保署指出,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在民國84年徵收時,即是採隨油徵收0.2元/公升,當時油價為16.7元,空污費占油價1.2%,若與99年第2季之油價相比,此次調整後,空污費佔油價比例約為0.67%,較84年為低。環保署更進一步指出,所徵收的空污費,都是取之於民眾,用之於民眾,主要用途包括:補助民眾購買使用電動車等低污染車輛、推動使用中車輛定期保養與檢驗制度及鼓勵淘汰高污染老舊車輛等污染排放改善措施,均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以機車為例,台灣有大約1400萬輛機車,環保署每年運用空污費補助每輛機車80元辦理排氣定期檢驗,幾乎每個家庭都獲得這項補助,而80元的費用相當於400公升汽油的空污費收入,而400公升汽油大約是機車3年的用油量,相對於補助而言,民眾並不吃虧。

另外,該署亦呼籲民眾購買使用電動車輛以取代傳統引擎車輛,降低車用汽柴油的使用量,雖然空污費收入會因此減少,但空氣品質變得更好,一樣達到徵收空污費改善空氣品質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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