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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用油全面採用硫含量0.5% 空污減量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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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8-09-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為持續改善空氣品質,經環保署積極協調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的配合,環保署表示,國內漁船用油的販售供應,甲種漁船用油及乙種漁船用油硫含量將由原上限值1.0%及3.5%全面降低為0.5%,預估每年約可減少排放硫氧化物4,340公噸。

環保署表示,油品成分的改善,可以直接降低引擎燃燒後的污染排放,是改善空氣品質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環保署已將車用汽柴油中的硫含量降至10ppm(相當於硫含量0.001%),有效降低車輛硫氧化物的排放。據環保署統計二氧化硫環境監測資料,自94年起至107年止,已自5.2ppb降低至2.7ppb,減量約48%。此次環保署積極協調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降低國內漁船用油硫含量,亦可進一步改善空氣品質,維護民眾健康。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也表示,身為國營企業,除持續產製高品質的優良油品,並積極配合國家各項政策,將於油料換儲後配合推動降低甲種及乙種漁船用燃料油硫含量至0.5%。

  環保署表示,將持續檢討移動污染源所使用油品的成分標準及推動使用更乾淨的油品,改善國內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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