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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調高廢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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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10-05-1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為反映廢照明光源回收清除處理成本上升,持續暢通回收處理管道,並提高處理業處理意願及新設立業者投入處理之經濟誘因,自110年7月1日起調高傳統照明光源的直管、非直管及LED照明等項目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環保署指出,近年傳統照明光源因受汞水俣公約的限汞措施影響,市場已逐漸汰換,導致回收量逐年下降,使得回收處理成本上升;LED照明光源則因產品材質演變,導致處理後資源回收收益下降,且處理設備維修及分選人力成本增加,致使回收處理成本提高。因此依據109年的成本調查資料,分別調高傳統照明光源的直管、非直管及LED照明等項目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環保署提醒,受補貼機構處理業自110年7月1日起,應依本次調整後的新費率,請領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至資源回收網站(https://recycle.ep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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