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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呼籲國人力行購物用塑膠袋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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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5-06-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針對媒體報導「波蘭博士生發起『讓免費塑膠袋從台灣消失吧』」一事,環保署表示,鑒於一次用產品用後即丟,推廣自備購物袋鼓勵重複使用理念,91年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要求管制對象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僅能提供厚度達0.06公釐以上之購物用塑膠袋且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期望以「以價制量」方式,達到一次用塑膠袋減量。目前列為管制對象有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購物用塑膠袋付費金額則由業者自行訂定。

政策實施後,管制對象塑膠袋使用量由每年34.35億個減少至14.3 億個,減少20.05億個塑膠袋使用量(個數減量率約58%)。依據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77.1%的受訪民眾在塑膠袋減量措施實施後,有減少購物用塑膠袋的使用。自備購物袋的比率方面,在量販店或超級市場的消費者有71.7%自備購物袋;在連鎖便利商店的消費者有43.4%會自備購物袋。顯示購物用塑膠袋減量已融入民眾生活。

未來是否統一規定購物用塑膠袋付費金額或是增加管制對象,仍須審慎評估及考量國人生活習慣、食品安全衛生、管制對象性質等因素研析適合的管制政策。環保署呼籲國人將生活減廢三招「自備、重複、少用」融入生活,多自備購物袋,減少一次用產品的使用,一同為珍惜地球資源盡一份心力。也呼籲國人隨手將垃圾妥善清理,勿隨意棄置,降低環境及海洋的污染。

此外,環保署提醒管制對象應持續落實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並督促地方環保局加強稽查,以收管制成效。至於目前尚未列管的業者,環保署也請業者配合減少主動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次數,共同以行動愛護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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