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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工程、環境雙贏,環保署辦理「再生再利用粒料循環應用於公共工程經驗分享觀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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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08-09-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環保署積極推動「再生再利用粒料循環運用於公共工程」政策,已獲得國內許多公共工程單位廣泛使用,包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桃園市政府及內政部營建署都對政策說「讚」,認為可創造工程與環境雙贏的局面,環保署也表示,由實際推廣情況來看,桃園市政府推動最為成功,「桃園經驗」值得推廣。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加強宣導各類再生再利用粒料可安全無虞應用於公共工程並促進循環經濟,於今(20)日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導下,與經濟部工業局、內政部營建署共同舉辦「再生再利用粒料循環應用於公共工程經驗分享觀摩會」,國內中央、地方之工程及環保單位共約有150人共襄盛舉。

環保署表示,觀摩會藉由再生再利用粒料(鋼質粒料、焚化再生粒料、瀝青刨除粒料)實際運用於公共工程之供料模式以及案例分享,以使各工程單位了解如何於公共工程中使用再生再利用粒料,且再利用作業常涉及跨單位合作,希望透過桃園市政府啟動跨局處推動整合之經驗分享,建置各類再生再利用粒料分流應用及提供各地方政府作為推動跨局處合作之參考。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上午以國道3號田寮3號高架橋及中寮隧道長期工程為例指出,經評估對交通運輸、空氣品質及噪音振動等環境項目等均屬「輕微影響以下」,目前已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回填路堤約1萬公噸。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從106至108年,使用轉爐石在高雄市、臺南市、屏東市等市區道路,以及國道1號永康交流道聯絡道工程,工程品質雖然有嚴格控管,但還是會遭到部分民眾質疑,需要環保署多加把關,以化解民眾及廠商疑慮。

桃園市則是泛使用再生再利用粒料,其中氧化碴已使用超過5500噸於龍潭高原路、美國路、八德豐德路、新屋107線、楊梅獅二路、龜山華亞一路、及蘆竹新闢道路等工程,另也以瀝青混凝土刨除粒料使用在平鎮石門大圳巡防道路、楊梅區消防道路等,應用粒料超過2萬6千公噸,而焚化再生粒料也使用於中壢銀河水岸亮點工程。桃園市表示,再生再利用粒料可減少天然砂石開採,避免垃圾大戰及解決廢料堆置產生等環保問題。

環保署表示,各類再生再利用粒料是處理過且經檢驗合格的產品,過去其因誤用,常為民眾質疑品質與正當性,為鼓勵工程單位使用並消除民眾疑慮,現已逐步完成修訂相關施工綱要規範及編撰各用途之使用技術手冊,並要求產源應確實提供供料計畫書及透過網路申報建立產品履歷等精進管理措施,落實全程參與再利用、料源資訊透明化,以加強各界及民眾的信心。

環保署指出,每年產生約1,500萬公噸之各類再生再利用粒料,可替代天然粒料,在各部會共同努力合作下,已陸續完成相關示範道路,且進行長期環境監測結果均符合法規標準,可降低工程成本及妥善運用現有掩埋空間,後續將持續建制完善之認證驗證制度,提供更友善的循環環境,暢通使用管道及推動資源循環利用工作,進而使廢棄物處理體系正常運作,達到污染最小化、資源最大化,真正實踐循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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