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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港區成為防制缺口!環保署專案處理卸貨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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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9-04-3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進口水泥熟料等逸散性物質於港區卸貨時,往往因空氣污染疏於防制造成民眾陳情及媒體報導,因此,環保署特別於108年秋冬空品不良季節時,要求港務公司於水泥熟料船進港前主動通報環保單位,環保署及環保局則加強派員進港查核,期間共執行40次專案稽查,並查獲3件裝卸揚塵污染,皆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告發處分,且與過往媒體報導港區水泥熟料裝卸逸散相比,污染情形已有明顯改善。

環保署表示,由於港區裝卸作業遠離民眾,容易讓業者有僥倖心態,做出疏於污染防制的卸貨行為,導致空氣污染情形發生,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亦相當重視港區裝卸污染問題,請環保署加強督察。本次環保署特別結合中央與地方稽查量能,組成水泥熟料裝卸污染改善專案小組,以行動力展現遏止港區違規裝卸作業之決心,並促使業者及管理單位加強重視及改善力度。

配合水泥熟料裝卸污染改善專案,臺灣港務各分公司也與地方政府緊密合作,各出奇招輔導業者加強污染改善,高雄港便率先辦理水霧防塵機示範觀摩,帶動各商港完成50台以上高效水霧機設置,加強裝卸作業期間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防制效率,環保局亦派員駐港巡查,以即時掌握實際粉塵防制情形;臺中港除以科技監控設備(CCTV),即時掌握碼頭作業現況,預防裝卸揚塵發生外,亦與環保局召開「臺中港區碼頭裝卸污染改善說明會」,共同推動污染改善工作;臺灣港務公司為督促裝卸業者強化污染管理能力,會同交通部航港局執行不定期港區陸域裝卸聯合稽查,並訂定裝卸標準作業程序,配合定期召開污染改善會議,進行滾動式檢討,要求裝卸業者改良既設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且逐步導入密閉式裝卸設備,以澈底解決空氣污染問題。

環保署重申未來仍將不定期進港稽查,且持續追蹤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改良進度,並強調稽查處分並不是環保單位的目的,但依據空污法規定,各級防制區內逸散粉塵的污染行為最高可處新臺幣500萬元!因此呼籲港區業者應確實依規定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切勿心存僥倖心態,環保署後續亦將針對相關法令規定進行檢討,也請港區管理單位儘快完成各項污染防制措施與作為,以提升環境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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