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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持續協助衛生署銷毀受塑化劑污染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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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
100-07-0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保處 ]

立法委員陳亭妃7月4日舉辦記者會表示,關切受塑化劑污染食品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銷毀情形一事,環保署表示與衛生署充分協調合作,且早已邀集各縣市政府會商制定標準銷毀流程在案,刻正持續合作銷毀作業中。

環保署表示,有關塑化劑污染食品(包括液體、固體)之處理原則,係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及符合重建消費者對食品安全信心前提下,由衛生署及該署於6月3日共同召集會議,邀請經濟部工業局、財政部,共同研商完成訂定「遭DEHP污染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液體飲品、固體部分)銷毀流程」,採生產工廠外異地銷毀,並以環保機關焚化廠及工業區污水廠集中公開處理為原則,以消弭民眾疑慮。

關於陳委員指出環保署提供6處污水處理廠處理量過小不足以銷毀處理液體飲品一事,環保署澄清表示,目前開放之中壢、觀音、南崗、民雄、安平及內埔等6處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協助銷毀,係協調經濟部工業局經過審慎評估具備處理功能及餘裕量,且處理程序可完全處理遭塑化劑污染之液態飲品。而該6處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從6月3日開始即受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及環境檢驗所持續監控,每日採樣檢測放流水水質,截至目前檢測結果均顯示未檢出。

環保署說,目前該6處工業區污水廠平均每日處理量未達20公噸,與其每日可處理量約可達150公噸相較,仍有眾多餘裕量可供銷毀。以在台南市的安平工業區為例,目前尚未有廠商委託進廠銷毀之情形。因此,環保署特別澄清,目前並無處理量不足問題,但確實有少數業者反應運距過遠或費用過高等問題,而觀望並延遲共同銷毀作業。環保署表示,相較於部分業者遠從宜蘭、花蓮運送至中壢污水廠處理,且目前持續銷毀作業中,少數業者的延遲將由衛生署監管其盤點封存情形,且掌握其回收商品銷毀計畫內容及進度。

環保署最後強調,會與衛生署充分協調合作,目前正依經中央各部會與各縣市政府會商制定之標準銷毀流程執行並嚴密監控檢測中,目前並無處理量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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