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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進年底氣候公約巴黎協議,我們已跨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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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環保與合作
104-01-23 []

氣候極端的變化,全球天災頻傳,危及民眾生活環境,人財損失、農作物產量減少,是由於人為活動排放過多的溫室氣體造成。國際上對此議題,已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並於每年召開締約國大會(以下簡稱氣候會議),將在今(104)年底於法國巴黎舉行的氣候會議,已出給各締約國一項重要功課,請各締約國於年底大會前提交「國家自主決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簡稱 INDCs),內容可包含量化資訊、基準年、估算方法、期程、碳匯及調適規劃等公開清楚透明的資訊,據以作為共同協商具有法律約束之協議文件。

依據國際能源總署於西元2014年的統計報告 指出,我國能源使用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為256.61百萬公噸,占全球總排放量0.81%,全球排名第24位,每人平均排放量10.95公噸,全球排名第20位。因此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乃為國內各界共同努力的方向。

自西元2007年氣候公約峇里島會議公布溫室氣體可量測、可報告及可查驗(Measurable, Reportable and Verifiable,簡稱MRV)方式以來,此制度已成為國際溫室氣體管理的基石,環保署早於94年(西元2005年)即引入國際ISO標準,建立本土化MRV制度,協助我國主要排放業別,開展自願性MRV試行計畫,後續更轉為強制性法規,為國際上少見的減量先鋒之一。

為完備符合國際標準的MRV能力建置,環保署於101年(西元2012年)起參採美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及國內經驗作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六氟化硫及全氟化碳」為空氣污染物,並陸續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檢驗測定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於103年(西元2014年)8月底首批列管公私場所,如電力、鋼鐵、水泥、光電半導體、石化及煉油等產業,已依法完成申報、盤查登錄及查驗作業,計136家產業(第一、二批共計265家),已掌握國內80%溫室氣體排放量,計228.76百萬公噸CO2e,其排放量數據均由環保署認可之1家認證機構及9家查驗機構,依據國際ISO14064s系列、ISO14065及ISO14066標準,完成認證及查驗工作,為日後與國際技術標準及碳交易市場接軌,奠定良好基石(http://ghgregistry.epa.gov.tw/examine/examine_fourth.aspx)。

巴黎氣候會議所要提交之INDCs,依國際組織International Partnership on Mitigation and MRV所出版的國家自主決定預期貢獻程序指引(Process guidance for 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說明,INDCs建置程序之一,即以溫室氣體盤查為基礎,據以檢視分析國家基線情境,並確認技術、經濟與社會可行性,去進行溫室氣體減量的量化。環保署完善的MRV制度,已符合上述國際標準要求,對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及減量量化,皆有透明公開資訊,並已因應國際氣候談判之進程,跨出穩固的第一步,面對持續發展的氣候變遷挑戰,臺灣已展現積極面對的態度,未來仍有賴國內各界共同深思與努力,致力為全球應對這一挑戰的成功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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