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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列管5千家事業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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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4-0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已於94年4月1日將易遭任意棄置之營建廢棄物、感染性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等5千家產源,新增公告列管為應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以管控其產出的廢棄物妥善清理,避免被任意棄置污染環境。列管對象包括:營造業、醫療機構、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構實驗室、具全自動沖洗設備之相片沖洗業、乾洗衣業、環境檢測服務業、製版業、印刷業及農產品批發市場等。

環保署表示,由於營建廢棄物及感染性事業廢棄物常被不肖業者,任意棄置於道路、河床及山邊,不但污染環境影響人體健康,又會阻礙交通製造環境髒亂,因此為杜絕該等不法行為,優先將產出該等廢棄物的營造業(所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屬自94年8月1日起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且其興建工程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或屬拆除工程者。)及醫療機構(醫院、洗腎診所、設三個診療科別以上之診所)予以納管,應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

同時,該署強調自91年起擴大列管約3萬家事業應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已能掌握約80%以上之事業廢棄物產出量及清理流向,使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及回收再利用,讓事業廢棄物管制步上軌道。為使事業廢棄物流向管制更周延,將進一步針對產出廢顯影液、廢定影液、廢四氯乙烯等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產源納入列管,以避免其產出的有害事業廢棄物未妥善處理致污染環境。

環保署說,為有效遏止不法業者違法傾倒,該署平日即已進行行業別、重點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及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營運紀錄等相關申報資料勾稽,並將勾稽異常案件提請該署 林副署長召開之「環保稽查大執法行動計畫專案」會議進行審議後,移請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各區大隊進行現場稽查、告發及處分。

環保署表示,在經由該署逐次擴大列管事業上網申報及加強勾稽稽查管制,93年事業廢棄物的申報總量已較92年申報總量,成長152萬公噸,申報成長率增加12.2%,尤以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申報量成長更顯著,顯示該擴大列管及勾稽稽查已發揮成效,該署表示唯有進一步將易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及量大尚未被列管之事業再予以納入列管需上網申報,方能更有效掌握並遏止其任意傾倒廢棄物。

環保署進一步表示,為讓新納入列管之事業能順利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將分三階段實施,及透過全國各縣市環保局及公會全面於94年5月於各縣市辦理申報宣導說明會,並製作教學光碟、說明會講義及相關資訊彙編,提供事業參考使用,另設置0800-059-777免付費客服專線,提供事業詢問相關申報問題及同步連線輔導事業上網申報。該署同時籲請新納入列管事業,屆時應配合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為環境保護盡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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