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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Can Help,環管署辦理亞太土水污染整治官員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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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112-12-04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簡稱環管署)於今年12月4日至9日辦理第4屆「亞太工作小組官員專業訓練課程」,環境部沈常務次長志修親自蒞臨會場致詞。本次活動為環管署於西元2011年創建亞太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小組(簡稱亞太土水小組),並且擔任7屆主席國迄今,已培訓亞太國家土水整治官員115人次,此次為經歷疫情後首次辦理,期待將我國產官學專家的實務經驗分享給來臺參訓的亞太地區環保官員及學者,與夥伴國家共同合作提高亞太地區環境治理能力及保護環境品質。

環境部沈志修次長致詞時表示,臺灣重視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工作,在2000年公布實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這是亞洲地區第一個同時管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特別法,同時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執行全國性污染調查及整治。歷經20多年的努力,已完成全國農地改善、高潛勢污染工廠調查,並與產官學合作,研發與推廣多元的調查與整治技術、風險評估方法及污染土地再利用等工作,已建構法制面、財務面、技術面、產業面的完整土水管理制度,希望能分享給亞太地區夥伴國家,透過亞太土水小組的政府間合作平台,促進亞太地區提升環境治理的能力。

環管署強調,我國累積20餘年的土水整治經驗,已經發展出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統,可以分享及貢獻國際社會,所以特別辦理此次訓練課程;為了増加訓練效益,與國科會合作共邀請來自菲律賓、印尼、越南、泰國、馬來西亞、柬埔寨、印度、日本、韓國、澳洲及斯里蘭卡等11國43位產官學專業人士來臺,參加6天專業課程及場址技術參訪。訓練課程由我國產官學界23位具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擔任,並特別邀請印尼UPN大學副校長Euis教授,分享印尼及東南亞土水整治現況,讓現場學員更能加深實務應用的印象及後續應用的效果。

環管署表示,相信這些學員未來遇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時,能應用這次訓練課程所學的場址調查、整治技術與風險評估及管理,規劃與執行解決方案,也期待回到各自國家後,共同透過政府行政的力量,為土水保護的法制推動及整治實務,建立紮實的基礎共同保護亞太地區土水資源的永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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