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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會署勤把關 食安五環護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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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107-04-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端午佳節將至,粽子是國人最常食用的應景食品,為確保民眾食的安全,強化源頭管理,今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三部會署共同合作,藉由化學物質使用及禽畜產品之源頭管理,阻擋不當化學物質進入農場端,將風險危害阻絕於食品鏈外,落實食安五環中自源頭把關之政策目標。

本年度透過地方政府衛生環保單位力量,聯手執行端午節食品抽驗及輔導訪查專案,包括衛福部食藥署倘查有違規將依法處辦,相關產品責令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並追查源頭要求確實改善,保障民眾食用權益。環保署化學局已於106年9月公告玫瑰紅B等13種具食安風險化學物質為第四類毒化物,並配合食藥署抽驗工作,加強市場端稽查。另107年2月已預公告包含可能非法添加於蛋黃、食品及飼料中之蘇丹色素等14種色素,於正式公告前將先輔導業者「四要」管理觀念及風險意識之宣導。

環保署針對各重大年節食品之源頭管理,持續加強宣導「化工原料四要管理」:1要「貯存分區」亦即「化工原料」與「食品添加物」分區、分櫃貯存並加標示,化工原料區應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警語。2要「標示明確」亦即化工原料包裝標示禁止用於食品及飼料等用途。3要「用途告知」亦即販售57種具食安風險化學物質應詢問購買目的、用途及提醒勿使用於食品。4要「流向記錄」亦即記錄買方資料、交易量、庫存量,以避免食安風險並證明販賣方進相當注意責任。

環保署表示,不論是該署已公告為第四類毒化物的玫瑰紅B等13種化學物質,或是預公告中的蘇丹色素等的14種物質,都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而是工業用的色素染料,部分業者為了降低成本或增加賣相,添加於食品或飼料,造成人體健康風險。因此,為防堵非法色素添加於食品,經公告後,業者必須取得核可、申報,並標示禁止用於食品及飼料,以及不得擅自轉讓,違法者將處罰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

環保署表示,健全食品安全是全體國民的共同期望,為從源頭把關防止化學物質非法流入食品,落實食安五環第一環-源頭控管,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同時配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未來將再擴大列管對象,逐步將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有影響之虞的民生及國際關注議題化學物質納入管理,以進一步將國內食品安全把關管理作有效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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