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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擴大循環容器租賃服務,共同減少一次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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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
110-10-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為減少免洗餐具(杯),環保署持續檢討評估增加誘因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推動環保杯租賃服務,後續將辦理飲料杯管制草案預告,與業者研商廣徵各界意見後公告實施。環保署也已持續推動循環容器租借服務,補助各地方在活動、商圈辦理環保杯租賃,並將小琉球餐具租賃服務推動經驗擴大至其他離(外)島。

環保署表示,循環杯推動的目的在於減少一次性飲料杯的使用。目前新北市Ucup、桃園市好桃器循環容器租借系統、新竹市環保消費借杯杯、臺中市循環杯、嘉義市J1杯、臺南市環保外送等已熱烈推動中。政府透過與民間團體、餐飲業者、連鎖便利商店及容器租賃業者的合作,持續擴大租賃服務,希望提高民眾接受度。依各地特性因有不同方式的循環杯使用模式,一定比率的規定,其方式及時程宜因地制宜,將與環保局討論,不排除由地方公告。此外,透過各地不同之運作方式,找出可行之商業模式,使租賃系統能夠永續經營。

環保署以經濟誘因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需要相當的價差,目前規劃是5元,經與業者開會討論,業者對於飲料杯大小應有不同價差、可否使用集點優惠、使用循環杯是否需再優惠、實施需給因應調整期間等等,業者仍有許多意見,相關意見會通盤考量。草案將綜整各界意見修正後,目標在年底前預告。

環保署與屏東縣政府合作於小琉球合作推出「琉行杯共享行動」,成功串連小琉球半數以上飲料店共同響應,借由小琉球推動飲料杯租賃,減少垃圾清運轉運負荷。並透過建立可行運作模式,再推廣到其他離島區域,逐步提升民眾使用意願,以擴及到全國範圍。統計至109年底,共減少25萬7,535個一次用飲料杯,相當於減少約3萬8,630公斤二氧化碳排放量。今(110)年除小琉球外,澎湖、連江、綠島、蘭嶼等區域也同步推動。

環保署將持續推動環保外送服務、區域型循環杯及離島飲料杯租賃服務等措施,源頭減量一次行餐具並擴大可行替代措施之服務,呼籲民眾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減少一次用飲料杯之垃圾量。也提醒餐飲業者清洗餐具應遵循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搭配環境清潔及消毒,讓民眾外食用餐不驚慌,守護你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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