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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我最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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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8-06-2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地方環保機關是提供民眾資源回收服務的第一線,環保署為瞭解執行機關辦理資源回收工作績效,並獎勵其辛勞與貢獻,每年皆會進行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效考核作業,該署並於今天(6月29日)下午假中正紀念堂演講廳舉行「97年度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效考核」績優單位頒獎典禮,同時頒發協助本(98)年度辦理「媽祖遶境、台灣乾淨」宣導活動之台中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等30個民間團體感謝狀。

環保署積極推動資源回收工作,97年度全國約回收243萬公噸資源物質,資源回收率高達32.20%,該署為推動基層環保機關加強辦理資源回收工作執行動力,透過環保局初評及該署複評,97年度執行機關資源回收績效結果出爐,各分組優等獎分別由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台北縣、桃園縣、台南縣、高雄縣、新竹縣、南投縣、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獲得;最佳進步獎由嘉義市、臺中縣、苗栗縣獲得;鄉鎮特別獎則由台北縣深坑鄉、桃園縣平鎮市、新竹縣新豐鄉、花蓮縣富里鄉獲得。(獲獎名單以北、中、南、東、離島依序排列)

環保署表示,97年度執行機關推動資源回收工作考核作業,以創新考核方式,特別邀請各縣市環保局資源回收相關科(課)長,以專家身分擔任委員組成考核小組進行考核,除可藉由考核委員本身平常在工作上的專業及經驗,提供受考核縣市推動資源回收工作參考外,更提昇各縣市相互觀摩學習,吸收其他縣市的經驗,自己的縣市加以精進調整推動,此觀摩學習型的創新考核方式,已受到各界的認同與肯定,並仿效做為相關考核或評鑑方式推動。

本年度獲獎單位除了落實該署資源回收政策外,各單位亦依各地方特色不同,提出創新作為,例如台北市推動拾荒業者我的家-持續推動小蜜蜂築巢社區,謀合拾荒個體業者進入過去未設置回收站之社區、大廈協助垃圾分類與回收物變賣工作,另推動行動回收商-減少拾荒個體業者交通意外;台中市首創結合賣場推動「再生園」,讓資源回收再生製品進駐大賣場,提高民眾認知度與購買意願;台南市結合連鎖便利商店首創設立『廢手機、電池、充電器回收站』便捷民眾回收通路;台北縣推動緩起訴義務勞動者進行資源回收工作;宜蘭縣推動會議簡報及資料以電腦螢幕呈現,以達減紙化等等,足可顯示執行機關推動資源回收工作之多元化及創新力。

另環保署延續資源回收形象改造及環保本土化精神,於本年3月底配合全國大甲媽祖遶境活動,舉辦「媽祖遶境、台灣乾淨」資源回收宣導活動,該署以關懷弱勢團體為出發點,結合台中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等30個民間團體共同參與盛會,藉由環保義工、社區團體、民間企業所組成的資源回收環保旗隊(4縣市共約計有1000餘人參加)、沿途設置的6,000 個以100%再生紙製成的一般垃圾箱及資源回收箱,及設置資源回收宣導站,整合30家民間企業贊助的人力物力,號召民眾隨手做資源回收。統計結果,資源回收物達到52公噸(扣除沿途個體業者自行回收量),主要回收物包括礦泉水及飲料容器等塑膠及玻璃空罐、以及包裝紙餐盒等。真正做到在敬神之餘,也不忘環保精神!

環保署表示,自87年加強辦理資源回收工作已逾10年,成果亦非常顯著,據統計全國資源回收率已自87年5.87%提升至97年32.20%,這都是全國民眾的努力成果;該署同時呼籲,地球資源有限,希望在全民與政府共同努力下,養成大家分類的習慣,讓垃圾變成資源,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大家一起來做「資源回收我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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