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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13種食安疑慮物質為毒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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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及環境衛生用
106-09-2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為強化管理化學物質,減低不當流入食品的風險,環保署化學局公告13種可能非法添加於食品的化學物質為毒性化學物質。國內曾發生的食安事件諸如紅湯圓、豆干、潤餅皮、紅茶、粉圓所涉及的化學物質,包括玫瑰紅B、皂黃、吊白塊、香豆素、順丁烯二酸等,都在本次公告之列。 (13種毒化物如附表)

環保署表示,這次公告的13種毒化物,都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業者非法使用於食品,主要是降低成本或增加賣相,用來增加口感、色澤、香氣、延長保鮮或混淆檢驗品質。以皂黃來說,這種工業用黃色染料常應用於皮革及油漆,但相較於黃色食用色素四號與五號,皂黃大約便宜一半,且染色效果很好,所以業者拿來加在豆干。而玫瑰紅B常用於蠟光紙及油漆,雖然不便宜,但是因為不易掉色,外觀加分,所以被業者拿來加在湯圓中。孔雀綠具慢毒性,因為曾非法使用於水體以防治魚蝦水產品病蟲害,為加強管理防止違規使用,所以公告為毒化物。

環保署表示,後續這13種物質,無論製造、輸入、使用、販賣等,都需申請核可才可以運作,而且必需定期申報運作情形,透過上述核可及申報制度,可以瞭解其流向,此外,需在容器包裝上標示「禁止用於食品」,以降低誤流用的可能。後續業者必須於期限內依規定辦理,包括107年2月15日前進行定期申報、107年7月15日前完成標示、108年1月15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製造、輸入、販賣等運作。未依規定者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新臺幣6至50萬罰鍰。

為強化食安相關化學物質的管理,化學局並自106年2月起推動國內化工原(材)料產業輔導訪查,並從5月起全面展開全國2,196家業者輔導查核,從「建置基線資訊系統」出發,推動「盤、問、管、報」四大輔導管理做法,透過與地方政府及各地化工原料同業公會建立夥伴關係,針對具食安風險化學物質優先輔導訪查,以強化業者對化學物質基本認知,並輔導業者自主四要管理(要「貯存分區」、要「標示明確」、要「用途告知」、要「流向紀錄」),進一步掌握化工原料流向,避免流入食品業非法使用。

除了化學局以外,地方參與輔導訪查的成員包括環保及衛生單位,透過聯合訪查的方式,強化跨局處法令執行及輔導管理經驗的交流,俾協力防堵不得使用或工業級化學物質流用於食品鏈。截至106年9月26日止,已完成1,518家次化工原(材)料業的輔導訪查。

環保署強調,透過跨部會合作,後續依毒管法的核可、申報及標示等管理機制,管制13種毒化物的流向,一旦發現有流入食品的可能,即通知衛生單位,如經查明確有違法添加於食品的情事,則由衛生單位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以裁處。此外,並輔以強化化學物質管理資訊交流、執行聯合訪查、交流相關法規執行經驗等方式,跨部會共同管理化學物質,強化食品安全。

本次修正公告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公聽暨研商等行政程序,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並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站(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歡迎各界瀏覽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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