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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選購看標誌,元宵提燈享樂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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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97-12-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2008鼠年已至尾聲,緊接著2009牛年即將登場,希望藉由「牛」踏實勤勞、勉力耕作的象徵,祈祝在新的一年孕育豐收,是國人衷心的期望。許多企業和政府機關、團體在近期為迎接2009元宵燈節,已展開提燈贈品設計、採購等籌備作業。環保署特別提出呼籲,企業和機關、團體在選購提燈贈品時,應慎選有回收標誌的電池及產品包裝明顯處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文字,同時提醒民眾廢棄乾電池應妥善回收,並送交資源回收車或各回收點,不要隨意丟棄以維護環境。

環保署指出,乾電池的製造或輸入業者依法須在乾電池上標示回收標誌,若乾電池隨著元宵提燈銷售或贈送者,則可以標示在提燈的個別包裝、標籤或是說明書上,但在回收標誌的相鄰處,須加註「廢電池應回收」的字樣,以提醒民眾妥善回收廢乾電池。另自95年9月1日起,公告實施「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管制錳鋅及非鈕釦型鹼錳乾電池的汞含量應低於5ppm的規定,且需取得「乾電池汞含量確認文件」始得製造、輸入及販賣,並自95年12月1日起,應於乾電池包裝處明顯標示「本產品電池汞含量符合環保署規定」文字及確認文件字號。

環保署表示,自實施乾電池汞含量源頭管制政策,逐年連續展開抽檢市面販賣及夜市、攤販、10元商店等販售點之錳鋅及筒型鹼錳乾電池及其標示情形,違規情形已大幅降低。各機關團體辦理採購元宵提燈所附贈的乾電池,更應留意上述規定,選購汞含量符合規定的產品,以避免對環境品質及民眾健康產生危害。環保署呼籲,各機關團體或民間企業於採購時若發現有販賣不符規定的乾電池之情形者,可提供乾電池的品牌名稱、製造國、型式、規格及進口商公司名稱等資料,向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檢舉。

該署特別呼籲,民眾使用手提花燈產生的廢棄乾電池,也應妥善回收,可在收集後送到住家附近的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攝影器材行、連鎖藥妝店及無線通訊器材行等設有回收設施的販售通路,執行回收工作外,亦可送交社區、學校的回收點或是送交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處理,以確保環境品質,共同營造「健康的城市、溫馨的家園」。

如果民眾需要更進一步了解廢乾電池回收等相關訊息,可撥打該署免費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或逕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 (網址: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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