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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掩埋場復育新成效—沼氣發電自給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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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1-2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 ]

環保署為使土地資源永續有效使用,及避免封閉後之垃圾場荒廢雜亂,任人棄置廢棄物,造成民眾對垃圾場不良及厭惡印象,乃積極督促台北縣環境保護局加速辦理三峽垃圾衛生掩埋場封閉,該復育完成後之掩埋場除成為當地民眾休憩的「環保公園」外,也是培植花木盆栽的「後花園」,提供台北縣轄路樹移植的「植樹銀行」,更值得一提的是,該場是國內少數回收沼氣發電的掩埋場,在抑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再生能源發電園區」等有多方面效益。

以「再生能源發電園區」為例,三峽垃圾衛生掩埋場沼氣回收再利用的方式,利用沼氣回收發電即生質能發電,不僅提供了潔淨的「綠色能源」,更為掩埋場棘手的沼氣污染提供了回收再利用的多重效益。三峽垃圾衛生掩埋場首創設置全國第一座微型氣渦輪(Microturbine)沼氣處理發電設施,目前主要提供三峽場場區內用電的90瓩自用發電設備,每個月可節省約4萬元的電費,每年計發電可達約570,000度之綠色電力,換算在抑制國內溫室氣體排放減量工作成果如下:

- 回收三峽垃圾掩埋場沼氣達之580,000立方公尺

- 削減垃圾掩埋場溫室氣體甲烷排放達210公噸

- 相當於國內減量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5,150公噸當量

- 節省國家進行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成本支出達6,600萬元

三峽垃圾掩埋場封閉後以「麻雀變鳳凰」之精神,積極推動復育再利用,規劃更多元化之復育設施功能,使垃圾掩埋場址封閉後創造更多社區價值回饋給當地民眾,樹立國內封閉掩埋場復育成果一新的里程碑,一改原本人人厭惡的垃圾山模樣,成為人人稱讚並樂於親近的「好厝邊」,並樹立土地資源有效再利用之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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