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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頒獎表揚「106年度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績效展現」績優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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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7-05-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為肯定地方推動執行空氣品質管理成效,環保署於5月1日舉辦「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暨106年度績優表揚頒獎」,頒發獎座及獎勵金給績優及分組表現優異的地方政府。李應元署長除嘉勉地方政府在空氣污染防制工作的辛勞,並期許地方環保機關持續努力改善空氣品質,以維護國人健康。

106年度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績效展現績優縣(市),計有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新竹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與澎湖縣等8個地方環保局,另臺南市、基隆市、雲林縣、嘉義市、臺東縣與金門縣等6個地方環保局榮獲單項污染源管制拔尖。

環保署表示,地方政府推動各項空氣污染管制,且落實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執行,例如桃園市推動一年一行業清查減量,增加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之凹版印刷業列管工廠,固定污染源排放檢核工作完整;臺中市積極協調公私場所自願降載(包括採取產能調整、降低減少或效率提升等措施),以減少空氣污染物之排放;高雄市臭氧(O3)改善達空氣品質標準,由三級防制區改劃定為二級防制區,雖屬空污重災區,但積極處理及因應;新竹縣限縮高污染燃料許可核定,協助工廠進行防制設備經濟效益評估,成功協商工廠共同分擔管線費用,整合區域性能源供應;嘉義縣推動阿里山小火車加裝濾煙器,處理效率達95%以上,促使交通部編列經費推廣至其他支線;屏東縣在農業廢棄物處理及農畜牧臭味改善成效良好,積極推動廢棄物資源化與多元化;宜蘭縣妥善處理龍德工業區臭味陳情,空品良好;澎湖縣透過跨局處協調合作,由農、漁業單位編列經費,落實青青草園維護管理及植生擴增。

此外,臺南市執行亮麗晴空計畫,計45項管制行動策略,透過跨局處合作及勾稽比對,從源頭減少污染;基隆市各項空氣污染物濃度持續改善,PM2.5符合空氣品質標準;雲林縣協商雲林科技工業園區之廠商,推動全區均為燃氣鍋爐;嘉義市106年度二行程機車汰除目標達成率為173.7%,全國第一;臺東縣卑南溪河川揚塵管制,水覆蓋成效佳,吸引國際環保組織觀摩;金門縣採碳匯券及補助學生租賃電動機車,有效推廣綠色運具。

空氣品質之改善仍需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持續的努力,才能達成空氣品質改善的目標,環保署將與地方政府繼續從法規檢討、管制落實等各方面持續合作,期能進一步改善空氣品質,以符合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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