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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修正調升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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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管理
110-05-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收基管會]

環保署為反映廢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成本上升,避免囤積電池之風險及解決去化問題,提升回收績效,並提高處理業處理意願及相關業者加入處理之經濟誘因,自110年7月1日起修正調升乾電池之鋰三元電池及鋰鐵電池等項目的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率。

環保署指出,二次鋰電池因種類不同,目前3C及家電產品用鋰鈷電池,處理廠仍以收購方式回收,而鋰三元及鋰鐵電池多為電動汽、機車或儲能使用,且因鋰三元電池鎳、鈷含量有限,鋰鐵電池僅含鐵,再生料價值低,導致回收業者回收後需付費予處理廠處理。目前有許多車輛責任業者逆向回收後之二次鋰電池囤積於廠內,而二次鋰電池活性較高,囤積易衍生火災等問題。為避免囤積風險及解決去化問題,並提升回收效率,故調升鋰三元電池及鋰鐵電池之補貼費率。

環保署提醒,受補貼機構處理業者於110年7月1日起,應依本次調整後的新費率,請領回收清除處理補貼費。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資源回收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至資源回收網站(https://recycle.epa.gov.tw)查詢。相關補貼費率調整內容,可至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epa.gov.tw/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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