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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標章再生紙是否貨真價實 環署公布專案查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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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糾紛預防與處理
99-08-2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

有鑑於日本近年曾發生再生紙之廢紙摻配比例作假,導致民眾使用再生紙的意願降低,以及為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環保署特針對市售回收紙使用比例符合度加強查核。目前市售衛生紙、擦手紙、影印紙、卷宗、檔案夾、瓦楞紙箱及包裝用紙等產品,計有83項因使用40%至100%回收廢紙再製獲環保署核發環保標章。該署為確認各類產品的回收紙使用比例是否符合環保標章規定,於今(99)年5月20日至6月8日期間,會同會計師與學者等進行原料供應紙廠的現場查核作業,並檢視廠內生產流程、生產日報表、製程投料及物料質量平衡表等紀錄。

專案查核結果顯示,各項產品的原料紙摻配比例均符合規格標準之要求(詳查核結果摘要表),達到使用再生紙類產品「可回收、省資源」的環保訴求。符合標準的再生紙類產品,除可與一般紙類一樣正常使用之外,也有利於保護視力健康,更可以降低地球資源的耗用。該署特別呼籲消費大眾多多利用環保產品線上採購網(http://www.buyreentw.net)或綠色商店,優先選用環保標章再生紙類產品,共同為地球貢獻一份心力。

環保署表示,環保標章產品強調的是「可回收、低污染及省資源」三大環境效益,其中再生紙類產品每回收使用1噸廢紙再製,可減少20棵樹的砍伐,故訂有4項規格標準,包含「使用回收紙之辦公室自動化(OA)用紙」、「使用回收紙之衛生用紙」、「使用再生紙之紙製文具及書寫用紙」、「使用回收紙之包裝用品」等,回收紙摻配比率要求從40到100%不等,以節省紙類產品對森林資源的耗用。目前獲頒環保標章產品共有83項,包括衛生紙、擦手紙、影印紙、卷宗、檔案夾、瓦楞紙箱及包裝用紙等。

環保標章再生紙類產品規格標準除要求使用回收紙外,近日更修正規定申請者自99年12月31日起需檢附國際上通用之森林管理委員會(簡稱FSC)或泛歐森林驗證體系(簡稱PEFC)證書,以證明其產品使用之原生紙漿來源為人工培育林,避免使用來自原始林之原生木漿。

這4類再生紙類產品的製造業者包括正隆公司、永豐餘造紙公司、士林紙業、台灣紙業等國內多家紙業大廠。環保署為查核各類產品的回收紙摻用比例符合度,特別邀請該署環境保護產品審議委員會委員、紙業專家學者、會計師組成查核小組,針對國內13家原料供應紙廠進行現場查核,查核重點包括生產流程檢視、生產及投料紀錄查閱等等,經該署實地訪查確認各項產品的原料紙均使用符合混合率要求的回收紙。

環保署指出,為推廣環保標章產品,該署設有環保產品線上採購網(http://www.buygreentw.net),並輔導愛買、全國電子、7-Eleven、全家、萊爾富等9,940家門市轉型綠色商店,提供消費大眾方便採購管道。有關環保標章再生紙類相關產品銷售地點,可上該署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greenliving.epa.gov.tw/GreenLife/)-產品查詢功能欄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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