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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舉辦「2019臺歐盟環境影響評估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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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108-10-1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環保署與歐洲經貿辦事處今(14)日於臺北舉行「2019臺歐盟環境影響評估研討會」,邀請歐盟執行委員會環境總署政策官Ms. Marcela McAndrew、義大利帕維亞大學地球與環境科學系暨環境聲學中心博士Dr. Claudio Fossati等兩位歐方專家,與國內環境及綠能領域專家學者就政策環評與離岸風力發電議題,進行實務經驗分享及交流。

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政策環評是臺灣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強調政府應就政策可能造成的影響儘早評估,並從整體影響的角度,評估對環境加總或累計的影響。為達成國家能源政策西元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20%之目標,環保署於西元2016年作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策評估說明書」徵詢意見,盤點出離岸風電開發共通性環境議題及因應對策,納入後續個案開發行為規劃及環評審查的上位參考基準。目前臺灣西北苗栗竹南外海第一個商業規模的離岸風場海洋風電(Formosa 1)已於今年9月開始發電試運轉,不僅做為離岸風電環評指標案例,同時也是實現國家能源政策目標的重要一步。

歐盟執行委員會環境總署政策官Ms. Marcela McAndrew於專題演講中指出,環評旨在確保開發行為在規劃時評估其對環境的影響。歐盟提出的《環境影響評估指引》和《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指引》,前者主要是對個案開發進行評估,後者則是從政策面去評估整體規劃並將永續發展納入考量,同時確保社會的支持及相關資源(如運輸、能源、農業及漁業等)的整合。環保署綜計處吳珮瑜副處長也就我國政策環評制度進行說明,積極鼓勵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政策環評,以做為後續個案開發行為環評依循的基準。

針對離岸風電的水下噪音議題,義大利帕維亞大學地球與環境科學系暨環境聲學中心博士Mr. Claudio Fossati指出,離岸風電從岸際到海洋,相關運作都會產生水下噪音,但對於海洋生物的實際影響還是一個新的研究領域。目前國際間尚未有一致的標準,但海上風力電場對海洋生物的影響仍須予以關切與減輕,因此將水下噪音的研究,應用於減輕海上風電安裝、管理造成的環境影響,成為至關重要的研究方向。經濟部能源局翁素真主任秘書及工研院綠能所胡耀祖所長也分別就我國離岸風電政策目標及發展技術進行說明,並與歐方水下噪音研究專家進行交流討論。

環保署近年持續推動政策環評,完成如離岸風電、新設(含擴建)科學園區等政策環評徵詢意見,運用政策環評機制建立開發行為上位規劃依據及環評審查基準,進而也能提升環評審查效率。環保署表示,藉由舉辦本研討會,期能瞭解歐盟會員國辦理政策環評之經驗及作法,精進我國政策環評制度,並參考歐洲水下噪音領域專家的研究,提升我國辦理離岸風電環評之審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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