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環境部新聞專區

公害陳情惡臭高居第三名

:::
其他
95-06-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

據環保署統計,近年來由各級環保機關受理的公害陳情案件中,惡臭污染之陳情案件已高居第三名,並佔所有空氣污染陳情案件比例七成以上,顯示惡臭問題已成為近年來干擾民眾生活品質的主要因素之一。有鑑於此,環保機關將加強對臭味污染源之稽查管制,並積極研修固定污染源臭氣及厭惡性異味排放標準,以確實改善臭味污染情事。

依據環保署統計,空氣污染陳情案件從91年約3.3萬件逐年增加到94年約3.8萬件,其中屬惡臭污染陳情案件則自91年的23,999件,至94年迅速攀升到27,903件,經進一步分析被陳情污染源之種類,以工業(廠)佔9,711件(34.8%)為最多、其次分別為商業佔5,413件(19.4%)、一般民眾5,246件(18.8%)及營建工程佔2,372件(8.5%)。從行業分析,工業陳情案件中以金屬加工及塑(橡)膠製品業為最多,商業則以餐飲業最多,其陳情地點大多位於住商混合區、工業用地或農業用地附近,判斷可能因變更區域計劃或重新劃定、地目變更等,導致住宅區與污染源愈來愈近,而使惡臭陳情件數增加。

環保署表示,經統計去(94)年各縣市之惡臭陳情案件資料,其中以台北縣最高,有5,584件(佔全國惡臭陳情案20%)、桃園縣次之,有3,380件(12.1%)、接下來為台北市,有2,664件(9.5%);另分析92年至94年各縣市有關惡臭案件之處分情形,分別為台北市115件、雲林縣67件、宜蘭縣36件,若以行業分析,則以餐飲業(89件)、工業(80件)及畜牧業(75件)佔前三名,且有逐年上升之趨勢。

環保署表示,為減少臭味污染情形,將要求各級環保機關針對受陳情頻率較高之對象,加強稽查管制,要求業者確實處理臭味排放,並同時對可能產生惡臭之行業,進行相關之檢測調查,以確實掌握事業之惡臭處理狀況,進而要求業者加強處理惡臭來源。同時,環保署也將針對目前固定污染源之惡臭污染管制措施(如排放標準)進行檢討修正,以澈底解決臭味陳情問題,確實改善民眾生活品質。

回到上一頁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