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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加強加油站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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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98-09-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污基管會 ]

環保署自90年開始執行加油站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計畫,迄今全國2,608家加油站已完成1,791家之調查。依調查結果,截至今(98)年8月31日已公告列管62家加油站,其中15家為整治場址、41家為控制場址,均正進行污染改善中,另6家則已解除列管。該署呼籲業者應將污染預防及定期監測措施納入平日之自我管理工作,才可避免或儘早發現污染,減少污染整治的費用。

被公告列管的加油站,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的項目主要為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的項目主要為苯。當僅有土壤污染時,以土壤間隙氣體抽除法或換土法為主要整治方法,若亦有地下水污染時,則主要搭配空氣注入法或化學氧化法,甚或採用浮油回收法或抽出處理法。

為達有效預防污染,並落實加油站業者誠實申報,環保署於今年8月25日預告修正「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增訂對地下儲油槽系統之防蝕或防滲漏應定期功能檢測與申報、強化查核程序,並開放網路申請之措施。該署表示98年第2季整體申報率為99.82%,較95年第4季的申報率提升8%。對於未申報者,該署除要求依水污染防治法處以罰鍰外,並列為後續優先調查的對象。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土壤及地下水資源的永續利用與民眾健康,預計以2年的時間,針對近1,000家尚未進行污染調查的加油站完成調查外,並持續規範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分批逐年進行查核,查核結果列為污染潛勢高者,後續將進行污染查證,以確實避免發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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