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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回應各界對台中火力發電廠減煤及汰舊換新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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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8-09-27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有關今日(9月27日)媒體報導「中火將增2機組?中市府:恐成世界最大火力電廠」,臺中市政府也召開記者會針對台中發電廠規劃新增2部燃氣機組案,強力表達減煤4成及汰舊換新之訴求,環保署特此回應說明。

環保署表示,有關「台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案,環保署訂於108年10月1日召開專案小組第4次初審會議,該案開發內容包含於台中發電廠內新設2部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200至260萬瓩),以及於臺中港工業專區(Ⅲ)北側興建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含5座16~18萬公秉之地上型儲槽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公司)規劃114年本案2部燃氣機組開始發電運轉後,將4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歡迎各界屆時與會表達意見,提供專案小組審查參考。

此外,環保署已於108年9月26日修正發布「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納入許可證全國一致性審查原則,也明定許可證應納入經環境影響評估法審查通過之書件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屆時將要求台電公司依規定將環評審查結論事項納入許可證中,據以執行。

環保署表示,臺中市近年來空氣品質已逐步改善,檢視臺中市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 AQI)大於100比率,107年為16.0%,較104年(24.2%)減少約8.2%;細懸浮微粒(PM2.5)紅色警示站日數,也從104年的72站日降至107年的4站日,改善幅度達94%,此外,依手動監測站統計,107年PM2.5年平均濃度為19.1 μg/m3,較104年減少約22%。但環保署也強調,為回應民眾的殷切期待,相關改善工作絕不會停止,環保署於103年12月1日修正發布「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嚴火力發電廠各項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與國際嚴格管制規範相當,環保署亦與經濟部合作推動國營事業空氣污染減量工作,將火力發電廠之燃煤發電機組納入減量推動對象,以台中電廠為例,統計台中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情形,已由105年3萬8千餘公噸,降至107年2萬9千餘公噸,減量比率達23%,且仍持續進行改善作業。

時值我國空氣品質不良好發期間,環保署今年已成立中部與南部「空氣污染跨區合作預防應變小組」,自10月份開始,以南部地區每週一次、中部地區每月一次之開會頻率針對前一週及未來一週氣象與空品分析及預測,並就地方應變作為準備及規劃內容進行檢視、討論及交流,以加強區域空污減量工作合作,為即將到來空污季節做好準備。此外,環保署以積極務實態度,面臨空品不良之挑戰,規劃以強制性策略(強制性管制作為)、彈性策略(減煤增氣電力機組調度)、獎勵性策略(主動減量獎勵措施)及誘因性策略(檢討空污費季節費率)等四大面向,由中央攜手地方,全面強化各項空污減量作為力道,為維護空氣品質工作注入強心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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