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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修正發布「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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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空氣
108-05-0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為有效提升民眾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意願,加速移動污染源減量進程,環保署推動宣導報廢獎勵金專案,修正「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辦法」第6條、第8條,鼓勵機車業藉由民眾檢修機車之機會,主動向民眾宣導補助資訊。

針對經專業判定無法有效改善排氣污染之車輛,機車業配合宣導並協助民眾完成報廢及回收二行程機車,得向車行登記所在地的主管機關申請宣導報廢獎勵金每輛新臺幣500元,環保署期望藉由這樣的做法,有效提升民眾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的意願。

有關本次修正發布相關資料請參閱環保署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 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index.asp ),或於發布日下午4時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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