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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事業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環保署4月份擴大辦理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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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4-1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

環保署將自今(96)年5月1日起將營造業、建築拆除業、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及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之事業等共1萬2千多家事業,擴大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以管控其產出的廢棄物妥善清理,避免被任意棄置污染環境。另該署為輔導新增列管事業順利上網申報,將全面於各縣市辦理50場宣導說明會。

環保署表示,由於營建廢棄物常被不肖業者,任意棄置於道路、河床及山邊,不但污染環境影響人體健康,又會阻礙交通製造環境髒亂,為杜絕該等不法行為,環保署分三階段將營造業納入列管,自94年8月1日起即將承攬興建工程面積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或屬拆除工程之營造業,納入第一階段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並於今年5月1日將營造業列管門檻下修至興建工程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者及將建築拆除業列入第二階段列管。另於8月1日將營造業列管門檻再次下修至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者納入第三階段列管。

另為加強管制「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產出之廢棄物清理流向,與因應桶裝廢水由水污染防治法改由廢棄物清理法管制,將「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及「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或溝渠清除廢(污)水或廢液之事業」,自96年5月1日起納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環保署表示,為讓新納入列管之事業能順利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將透過全國各縣市環保局全面於96年4月份各縣市辦理申報宣導說明會,場次為50場,並製作教學光碟、說明會講義及相關資訊彙編,提供事業參考使用,另設置0800-059-777免付費客服專線,提供事業詢問相關申報問題及同步連線輔導事業上網申報。該署同時籲請新納入列管事業,屆時應配合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及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為環境保護盡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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