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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年終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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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新 聞 資 料 九十年一月二十日 環保署提供  

選在政府機關上班的最後一天,行政院環保署由林俊義署長主持歲末年終記者會,針對新政府上任以來政績及未來施政方向做出說明,一開始署長即以相當感性的語調強調,今年是環保與能源政策爭議最嚴重的一年,從旗山溪污染事件引起的事業廢棄物處理及河川污染整治問題,到目前核四興建與否的爭議上,台灣的環保工作正進入典範轉移的陣痛期,任何決定及所作所為都關係著台灣未來的生存環境,環保署從未置身事外,未來,也將一本初衷更擔負起捍衛台灣環境的重責大任,讓台灣生態環境典範轉移邁入新的里程碑。

林俊義說;在他一上任後即以解決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推動河川污染整治、及改善都會區空氣污染等三大議題為優先工作,目前已經獲得初步成果,受到輿論及媒體的肯定,首先他要感謝署內同仁、各縣市環保局的大力支持,及民眾熱列的參與及建議,同時也希望大家再接再厲,繼續推動目前已施行或規劃中的施政計畫,邁入新的環保世紀。目前在三大議題的推動上,將朝向建構完整體制、完備法令典章、強化輔導稽查能力、促進國際交流合作、及擴大參與層面等目標前進,目前在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上積極推動:

?成立「事業廢棄物管制中心」;管制中心成立至今已屆滿三個月,主要工作為加強業者申報服務品質、提昇系統軟硬體功能及充實原有資料庫內容,同時積極辦理地方環保機關及事業、清除、處機構的協調聯繫,並針對資料庫進行全面的清查,營造更為公開、公平及合理的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環境。截至目前為止,累計勾稽異常申報的事業及清理機構九四、○九四家次/筆,其中未曾上網申報/未申報五、O四二家次、超量四六七家次、超項五八四家次、超時(四十五日未完成聯單確認)八七、九八五筆;執行焚化廠收受全國事業廢棄物總量查核,已篩選出六縣(市)八家焚化廠、事業機構申報聯單五五、八四五筆,及一五九家清運機構,並發現其中有十四家事業機構申報可疑事業廢棄物進入焚化廠,合計勾稽出六九八筆。並已針對清除處理機構超量營運、事業機構未連線上網申報及未上網確認申報流向,共計已移送八八O家,依地方環保機關回報執行成果,計有十七縣市共稽查九一七家,共告發四二家。

?研提「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清理方案」;該法案已於今(九十)年一月十日經行政院院會審核通過,期能於民國九十二年底妥善處理事業廢棄物。執行策略及措施包括:(一)強化源頭管理、(二)流向申報管制、(三)稽查取締、(四)積極設置處理處置設施、(五)調查事業廢棄物質量基線資料、(六)配合修正相關法規、(七)獎勵投資、(八)加強污染場址清理等;依據主管事項分工原則,分別由本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負責各項工作的推動。有關設置處理及處置設施部分,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工業區、科學園區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必需在九十年七月十四日前規劃完成處理設施、新設者無廢棄物處理設施不得營運。因此,行政院已要求相關部會成立「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小組」及「特殊事業廢棄物處理小組」兩個工作小組,來統一規劃設置處理及處置設施。

?研擬「事業廢棄物(含一般廢棄物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緊急設置計畫(草案) 」;與經濟部洽商,由經濟部補助台糖公司每一場址一、OOO萬元辦理先期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費用,及由環保署補助最終處置場所在地縣市政府地方建設獎勵金及興建回饋設施經費,預計於明(九十一)年五月正式啟用,初步規劃完成六十公頃的一般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設置,合計最終將完成一五○公頃的最終處置場設置。

?完成「河川污染預防及環保犯罪防制方案」;在旗山溪廢溶劑污染事件後,關於河川保育及廢棄物的污染問題,引起國人嚴重關切,為加強河川保育及加強取締任意傾倒廢棄物,使國人獲得安全飲用水的保障及確保我國生態環境的安全,由環保署與檢調、水利及生態保育主管單位研擬具體措施,彙整為「河川污染預防及環保犯罪防制方案」,以做為執行及管考的參據。執行策略包括:(一)加強稽查取締、(二)檢討改進偵辦環保案件流程及技巧、(三)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技術輔導、(四)改進河川管理、(五)加強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處理之輔導與稽查管制、(六)加強養豬場污染防制措施。期望可以結合政府單位,在最短時間內遏止非法棄置及污染河川的行為。

其次,在都會區空氣污染防治上,積極推行:

?建立「以虛擬電廠概念推動節約用電」的觀念;為達成減少發電需求,降低火力發電廠空氣污染排放量,預計自九十年六月起優先於都會區中選定二個區、鄉(市)或鎮為試辦區,對節約用電的一般住宅用電戶予以獎勵,如果試辦區內的一般住宅用電戶願意配合節約能源政策,於實施獎勵期間節約用電,其電費與前一年同期比較所節省的電費,將相對以「獎勵金」方式補助給民眾。目前全國一年用電量約為一千三百一十七億二千萬度,以平均每度電價約二‧一元計算,一年電費約二千七百六十六億元,若能夠減少20%用電,一年可省下五百五十四億元。因節約用電所省下的用電量,即相當一座「虛擬電廠」,省下愈多電,就可減少電廠興建,節約用電與多蓋電廠的效果相同,這就是「以虛擬電廠概念推動節約用電」的基本理念。

?推動「能源之星建築物方案」;即是與內政部營建署的「綠建築」計畫配合,發展產業自願性節能改善策略,廣邀國內業界共襄盛舉參與此項合作方案,由國內外專家免費提供能源管理實務諮詢服務、技術改善規劃評估與財務成本分析工具,並輔導業者進行改善計畫,尤其提出整體五階段能源效率改善計畫據以推動:(一)綠色照明:改裝高能源效率照明及控制設備。(二)調整使用設備:針對整個系統進行合理性調整,配合尖峰用電需求,以達最佳能源效率。(三)降低其他能源負載:找出其他減輕能源消耗的設備,譬如減少辦公設備耗能與改善大樓絕緣隔熱。(四)提升通風系統:選定妥適通風設備規模並可減少噪音。(五)改善冷暖氣系統:替換舊有CFC空調設備,改採用小型高能源效率裝置。初步規劃將在國內選定一至兩棟示範商業大樓,移轉美國在商業大樓相關改善能源使用效率的技術與經驗,期望可以在都會區中廣泛性的推行。

?十年內將國內百分之五十的機車改為燃料電池機車;目前燃料電池將與資訊科技、生物科技並列為二十一世紀三大主要科技,其中燃料電池部分,美國、歐洲及日本等世界先進國家均投入鉅額資金全力研發,台灣亟需採取較已往更積極的態度,對燃料電池進行研發推廣。為加速國內燃料電池研發進度,並達成機車排放廢氣零污染的目標,環保署將推動成立「零污染排放電動機車夥伴計劃」,結合政府機關及相關業者,引進國外最新的燃料電池技術,發展燃料電池機車,取代傳統汽油引擎機車,以及目前推動中的「鉛酸電池」電動機車,期待十年內將國內百分之五十的機車改為燃料電池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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